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长春市绿园区双丰小学校营养餐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29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用餐标准:主食为2种:白米饭、二米饭(大米与其他米混合)。每份副食为2荤(2个半荤菜)2素。
9.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期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学校一年后改变学生供餐方式,双方将自愿解除合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2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3.3投标人需具备对食品原材料开展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必须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全过程的监督。(学校可随时查看,企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至少保留30天内录像)
3.4投标人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
3.6投标人需提供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安装GPS定位系统证明。
3.7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
3.8 财务要求:配餐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3.9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配餐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中国谈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配餐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
3.10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配餐企业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采购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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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有效期为 3 年,合同期为1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果学校一年后改变学生供餐方式,双方将自愿解除合同。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符合以下政策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通知》(吉财采购【2022】478号)等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 投标人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3.3投标人需具备对食品原材料开展快速检验检测的能力,必须做到“互联网+明厨亮灶”,公开食品加工过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食品来源、采购、加工、制作、运输全过程的监督。(学校可随时查看,企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至少保留30天内录像)3.4投标人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并且在长春市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备案。3.5投标人需提供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3.6投标人需提供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及安装GPS定位系统证明。3.7人员要求:服务团队至少包含营养指导人员(高级营养师、注册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1名、高级厨师1名、食品安全管理师或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以上人员证书。3.8 财务要求:配餐企业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3.9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配餐企业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中国谈判文书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式系统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配餐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活动。3.10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2 不得分包和转包。3.13 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配餐企业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采购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及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