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石门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 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我公司受理有单位公章和个人署名、反映真实情况的举报。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下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石门县智慧停车项目(一期),改造及新增停车位共13880个(包括充电桩停车位600个),其中改造停车位12237个,新建停车位1643个,本次改造及新建智慧停车分为五部分:包括路边停车智慧改造、小区停车场智慧改造、公共停车场智慧改造、新建立体停车场、以及构建智能化停车系统。总投资为29490.81万元。 (来源: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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