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代理费用参考标准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下浮20%计算并缴纳收取;
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登录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现场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质疑咨询电线。(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1、法定媒体: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3、以上媒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的公告内容为准。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中国经贸大厦10楼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详见供应商投标文件)pg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