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40%,以中标金额为收费基数,由招标人支付。
三、评审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
七、其他事项:公示期间,供应商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代理机构青海省国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街道文博路3号19号楼3-363号铺。pg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