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只有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若境外投资者竞得的(包括与境内投资者组成联合体竞买的),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支付。 3、交地时间: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并缴清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县土地储备中心、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4、交地条件:现状条件。 5、特别说明: (1)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2)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的开工时间为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年内。 (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 (4)根据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承诺书》,出让成交后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岳阳县荣家湾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5)具体规划要求见2023年4月17日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岳阳县荣家湾镇城南居委会沿河路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岳县自然资函〔2023〕41号)。 (6)竞得人所投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