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关系千万家庭幸福,关系财富创造、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高度重视。习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强调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我们聚焦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需求,梳理和编写了《促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服务指南》,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知晓政策、享受政策,更好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中小微企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阵地,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的,按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纳部分,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是其施展才华、成长成才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
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
高校毕业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业创新的生力军。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营造了良好氛围。
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市内创办带动脱贫效果明显、创新示范效应显著的大学生创业实体,可享受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补贴扶持。
pg模拟器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人员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为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贷款期间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贴息。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标准,最高额度为11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贷款期间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高校毕业生有创业需求的可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创业服务,获得咨询辅导、政策落实、开业指导、资源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业创新大学生使用。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职业技能培训是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手段,能有效提升高校毕业生求职应聘的竞争力。
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我市辖区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培训补贴标准予以职业培训(创业培训)补贴,即在现行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 20%(不重复上浮)。
聚焦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及残疾、较长时间未就业等有特殊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残疾、3个藏区县和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吸引汇聚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丽创新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来丽就业。
毕业3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到驻丽企业(以工商登记注册在丽江为准)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2021年3月24日《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印发后)并依法由企业为其在丽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大专、本科、硕士分别给予每人1000元、3000元、5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
驻丽企业(以工商登记注册在丽江为准)新增吸纳(2021年3月24日《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印发后)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丽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本科、硕士每人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用工补贴,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注意:一次性用工补贴政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毕业生身份享受了一次性用工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其他企业不得重复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高校毕业生可以前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提出就业需求,获得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咨询和申办就业补贴政策。困难毕业生还可得到“一人一策”就业援助服务,优先推荐就业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市场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还会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金秋招聘月、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专项活动,有求职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参与,获取招聘岗位信息高校毕业生可以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http:/)及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查询政策服务信息和办事指南,或拨打12333电话咨询。
高校毕业生求职中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虛假招聘、乱收费、扣证件、培训货等求职陷阱。求职时,可到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诚信规范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求职。找到意向工作信息后,要和有一定社会阅历的亲友沟通情况,冷静听取他们的意见或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接到招聘邀约后,及时上网核实相关信息,特别是要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该用人单位注册或者备案情况,若查不到相关信息就说明该单位可能不存在。如遇到上述求职陷阱的情况,请立即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如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