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4-06-24 03:34|栏目: 国资监管 |浏览次数: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初步建立。2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通报2020年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全国人大有关人士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报告表示,三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先后出台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若干意见和五年规划等,推进健全制度体系。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初步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前述报告指出,从工作实践看,履行好国有资产监督新职责,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澎湃新闻()注意到,经过近一年的研究论证、起草、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包括中央相关部门和部分地方共96家)的意见和修改完善,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前述《决定》共九条,分为总体要求、报告和审议工作、健全相关机制、地方人大的履职等四个部分,pg电子游戏官网全面完整反映《意见》确定的制度框架和原则要求。

  比如,在《决定》标题中增加“管理情况”的表述,突出“依法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的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定位;在梳理建立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工作,总结中央和地方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前期准备、初步审议、正式审议等监督工作程序、向常委会口头报告人大监督调研报告主要内容等有效做法和有益经验制度化,进一步细化国务院报告重点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重点等《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工作中存在的国有资产数据不够充分、管理情况缺乏有效评价、基础工作比较薄弱、整改问责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完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健全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会计制度和统计调查制度等针对性规定,就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发挥审计支持作用提出明确要求,着力强化《意见》规定,提升监督实效。

  在开展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监督工作情况上,报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企业国有资产规模逐步壮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国有企业运行态势良好。截至2019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法人21.7万户,资产总额233.9万亿元,国有资本权益64.9万亿元。

  报告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将按计划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重点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问题整改和问责工作。在今后国资监督工作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加大对国资国企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人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促进政府加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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