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快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

发布时间:2024-06-24 03:35|栏目: 国资监管 |浏览次数:

  为规范和加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健全人民群众参与管理的机制,提升国有资产现代化治理水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组织“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集体采访。集体采访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会办公室主任刁义俊披露了预算工委会在监督国有资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详细介绍了下一步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的工作安排。

  刁义俊介绍,2017年12月30日,中央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意见》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组织开展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具体工作。先后重点围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情况开展监督调研等工作。

  刁义俊提到工作发现了一些需要认真研究、抓紧解决的问题。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制度不够完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尚未统一;适应管资本要求的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政府部门派出的董事、监事无法有效履行相应职责;薪酬制度、经营绩效评价机制不够科学,等等。

  据介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单位占有使用支配体制下推进特定资产调剂使用、共享共用缺乏有效机制;教育、卫生健康、文化等公共事业领域的分级监管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统筹发展要求衔接不到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资产报表等基础性工作不完善;存在超标准、无预算配置资产,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闲置浪费丢失等现象,等等。

  在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国有资本布局规划机制不够完善,重复投资、同质化竞争广泛存在;国资监管机构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之间的出资人权责边界尚未理清,一些试点企业成为“换汤不换药”的翻牌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中非国有股东有效参与企业治理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改革进展缓慢,整体规模偏小,职能作用发挥有限,等等。

  “在今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确权尚未到位、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刚性不足等问题,将在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民报告。”

  刁义俊介绍,在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比较薄弱,目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各类国有资产的范围还不够完整、清晰,还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科学完整的国有资产报表体系,摸清部分国有资产的底数还存在困难。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评价指标体系不够完善,对管理情况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还比较困难;围绕听取审议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用好用足人大各种监督方式和手段,健全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互相支持、有效衔接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补上国有资产监督方面的短板,还面临诸多艰巨的任务。

  为此,按照党中央改革部署,202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使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刚性。

  刁义俊表示,下一步,将加快形成人大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评价指标体系、加快完善人大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法律体系,更好服务代表参与人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共同推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pg电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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