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监管理念、重点、方式、导向等全方位转变,不断强化“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监管,秉持“市场化出资人和有效有为监管者”理念,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资监管;大力推动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有力促进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深圳构建有效有为国资监管运营体系、打造阳光采购智慧监督平台等多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截至2022年底,深圳市属企业总资产首次突破5万亿元,营业收入突破1万亿元,利润总额、上缴税收超千亿元。在全国37个省级监管机构中,总资产居第4位,利润总额居第2位。
突出专业化监管,提高国资监管效率效能。聚焦国资委职责使命,大力强化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专业化监管。一是优化国资监管职能。持续推动市国资委职能优化调整,强化战略研究、资本运作、综合改革等专业处室功能。挂牌设立深圳国资国企改革创新研究院,打造具有深圳特色的高端智库。做强做优“两类公司”,推动深圳投控公司着力打造科技金融、科技园区、科技产业三大板块,成功跻身世界500强,入选国家“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推动深圳资本集团构建“战略研究+协同布局+直接操盘”国资支撑体系,打造一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二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规范运行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坚定不移优监管、强规范、促发展。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健全深圳国企党建“1+N”制度体系,指导企业“一企一品”创建党建品牌,深圳投控公司获评“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坚持“抓监督、促改革、保发展”理念,构建党委领导、纪委统筹,纪检监察、财务总监、内审、内控、风控协同联动的大监督体系,形成“职责统一行使、资源集中调度、内容全面覆盖、成果开放共享”的监督闭环,实现出资人监督与党内监督有机融合。三是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紧扣城市发展战略,编制实施重组整合“1+N”方案、资源布局“战略地图”,新设组建人才安居、城市安全、资源交易、智慧城市、重大产投、深港科创等企业集团,推动86%的净资产集中到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两翼的“一体两翼”领域。着眼补链延链强链,实施“上市公司+”战略,积极开展战略性并购,红土盐田港REIT作为我国首批九家基础设施公募REITs之一发行上市,鹏华深圳能源、红土深圳安居分别作为全国首单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公募REITs和首批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成功发行,全系统拥有上市公司增至37家,资产证券化率超60%。四是持续增强核心功能。聚焦服务国家战略,推进监管理念、重点、方式、导向等全方位转变,推动市属企业在服务“一带一路”、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对口帮扶、疫情防控、绿色低碳转型等全局性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决落实深圳支持民营经济“四个千亿”计划,高效运营1000亿元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累计为473家民营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679亿元,涉及就业人数超60万人次,有力提振市场信心。大力构建“科技园区+科技金融+人才服务+场景应用+平台支撑”全要素创新服务体系,累计为13万家(次)中小微企业,提供超2万亿元融资支持,破解“融资难、融资贵、融资繁”问题;高效运营100亿元规模深圳天使母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项目671个,124家企业成长为“潜在独角兽”,支撑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成为全国的一面旗帜。
突出体系化监管,提升国资监管系统性协同性。坚决落实构建监管大格局要求,持续完善“直接监管+委托监管+指导监管”监管体系。一是强化集中统一监管。加强国有资产全口径全流程监管,推动实现法规制度协同一致、行权履职规范统一、功能发挥集成高效。在2007年实现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基础上,以产权和财务管理为基础,按照产权层级开展监管,对党建工作、重大事项、风险事项穿透监管。二是强化区属国资指导监督。出台区属国资国企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10+3”方案,指导南山、宝安、龙华等区创建综改试验示范城区,助力前海打造服务新时代国家改革开放重大战略的国资国企改革样本。与各区全面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区属企业共同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等重大战略平台建设。三是强化集体资产管理。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出台发挥国企引领带动作用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成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在土地开发、片区利益统筹、基金投资、人才培养等领域开展市区合作项目100多个,有效带动集体企业转型发展。联合罗湖区属国企及11家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全市首支“国企+股份公司”股权投资基金,总规模1.7亿元,探索盘活集体资金纾解创投募资难问题新路径。四是打造智慧监管平台。落实国家加强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有关要求,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完成大额资金动态监测、国企改革、产权管理、投资管理、财务监管等信息系统建设,打造“国资大屏”“一企一屏”等平台,实现监管履职数字化、智能化。着力以信息化提升监督效能,构建阳光采购、资产交易、阳光租赁、资金融通、重大资源开发、国资大数据等“六平台一中心”智慧监管平台,阳光租赁交易平台累计竞价增值22.4亿元,有效监督、有效益的监督成为深圳国资鲜明特征。
突出法治化监管,坚持以法治思维行权履职。立足深圳“法治城市示范”战略定位,通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完善国资监管,深化法治国企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切实提升国资监管效能。一是坚持法治国资与法治国企一体构建。出台加强法治国资建设实施方案、法治国企建设实施意见。开展制度性文件全面清理,通过废止失效一批、保留完善一批,形成更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2017年以来累计32家市属企业获评“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占全市获评总量近半。二是坚持依法监管与尊重企业自主权有机统一。制定修订产权变动监管办法、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参股管理指导意见等国资监管制度,让监管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修订国资监管权责清单、形成8类24项事权,出台授权放权清单、授权放权37项,将相关修订及时纳入公司章程,严格遵循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权履职,充分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赋予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对市场化方式战略并购的上市公司,建立以章程为准则、董事监事履职为抓手、重大事项沟通为必备程序、紧急情形干预为重要保障的“3+1”治理体系,充分保障上市公司经营自主权。三是坚持合规管理与试点建设同步推进。对标落实中央企业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强化廉洁合规建设“嵌入式”监督,指导深业、地铁等4家试点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探索编制具有深圳国资特色的企业合规建设标准。
通过构建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国资监管运营体系,有力推动深圳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实现规模实力显著提升。截至2022年底,市属企业总资产达5.001万亿元,首次突破5万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1万亿元,首次突破1万亿元;全年实现利润1131亿元。近5年市属企业累计完成投资1.1万亿元,城市建设运营主力军作用充分彰显。二是标志性改革成果不断涌现。市场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阳光采购智慧监督平台等改革探索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综改试验标志性成果向全国推广,打通国企“资本结构优化—公司治理强化—选人用人市场化”改革链条被国家发改委列入47条“深圳经验”向全国推介。深投控、深国际等一批改革经验、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三是企业发展活力动力有效激发。近3年来,资产超千亿元企业从5家增至10家。深圳投控公司总资产突破万亿元,世界500强排名升至第372位。深创投集团投资的244家企业全球上市,培育上市企业数量国内第一。深圳地铁集团“轨道+物业”国别案例纳入《G20/OECD政策工具》报告,运营总里程跃居全国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