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6-06 15:41|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国务院办公厅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国务院公报》由国务院办公厅编辑出版,向国内外公开发行。主要刊载: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批准的有关机构调整、行政区划变动和人事任免的决定;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登载的其他重要文件。《国务院公报》每月逢十出版,全年36期;年度合订本每年2月份出版发行(上一年度)。公众可到当地邮局订阅。

  中国政府网(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可随时检索、查阅。具体方法:

  1.目录导航: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22个类别。点击其中某一个,可显示相关信息列表;点击列表中的条目名称,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列表;根据下拉菜单中的提示项,选择一个或两个限定条件,可以在关键词搜索的基础上缩小查阅范围。如需进一步缩小查阅范围,可使用“在结果中搜索”的功能,即在前次搜索的基础上,再根据需要选择不同条件进行检索。

  3.高级搜索:设有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日期、文种文号、全文、主题分类、索引号七种搜索条件,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条件进行检索。如:选择发文机关为“国务院”,即可搜索到国务院公开的全部文件;选择发文日期、文种文号、主题分类等多个条件,可搜索到满足上述条件的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机构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有关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与业务查询事项界限的解释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pg模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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