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和学校工作需要,经区工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教育体育科技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区纪工委监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1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9人(“高校毕业生”是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岳阳市南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是指2003年7月1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90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
(1)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2021年应届博士研究生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岗位所要求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南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人员;
2. 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 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本次招聘公告首次信息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岳阳市南湖新区门户网同时发布。后续信息均在岳阳市南湖新区门户网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1)填写《岳阳市南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粘贴近期同底小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考人员按照岗位条件和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幼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证书查询》截图、“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教师资格证验证截图(因特殊原因无法验证的,可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依据)各1份。
(3)报考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不能报考。因隐瞒,造成用人纠纷的一切责任,由报名参考人员承担。
(4)注意事项:①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②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③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凭身份证到南湖新区金鹗小学教学楼一楼教务处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证视为放弃。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由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南湖新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2)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经南湖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或修改报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开考前公告。
小学各岗位:一张综合试卷,考初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专业知识,分值为语文40%、数学40%、英语20%。
(1)面试考生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以1∶2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为试教,以相应中小学的学科教材章节现场抽签确定试教内容,面试时间共30分钟,其中备课20分钟,试教10分钟;小学音乐和体育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5分钟,内容为:小学体育岗位主要测试足球专业技能,小学音乐岗位主要测试钢琴专业技能。(小学音乐和体育岗位试教占面试分值的6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分值的40%)
幼儿园教师岗位为试教和技能展示。以相应幼儿学科教材章节现场抽签确定试教内容,技能展示为唱歌、跳舞、弹琴、绘画、讲故事自选其1,面试时间共35分钟,其中准备20分钟,试教10分钟,技能展示5分钟。(幼儿园教师岗位试教占面试分值的60%,技能展示占面试分值的40%)
幼儿园园长岗位以演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讲10分钟(演讲内容自选但不得涉及个人信息),现场答辩10分钟。(幼儿园园长岗位演讲占面试分值的60%,现场答辩占面试分值的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三位小数。
4.同分处理办法:综合成绩相同的,pg电子平台按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排名;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若学历层次再相同的,以专业技术等级高低的顺序排名。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招聘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1.拟聘对象名单在岳阳市南湖新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3.公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包括试用期)。
1.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2.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查处。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必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工作,进入报名和考试区域请自备口罩、自觉佩戴;经扫描“电子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方可报名和考试。如有异常,按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未尽事宜,由南湖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湖新区教育体育科技局负责解释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