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

发布时间:2024-05-20 18:29|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2024年2月2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公布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2月2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公布 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10月9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3年7月12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公布 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2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公布 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和《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决定

  (2022年5月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2号公布 自2022年5月7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6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1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14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公布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9月23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根据2022年5月7日《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三亚市海岸带保护规定〉和〈三亚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办法〉的决定》修正)

  (2021年3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公布 自2021年4月10日起施行)

  (2021年2月8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公布 自2021年3月13日起施行)

  (2020年6月10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公布 自2020年7月10日起施行)

  (2018年8月8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公布 自2018年8月8日起施行)

  (2018年1月15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4号公布 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年10月11日三亚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公布 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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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崖州湾科技城郑和路(裕民路至宜居路段)及勇士路(...

  · 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三亚市南丁中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方案》意见建议...

  · 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三亚市崖州区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自评结果的公示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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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决定送达问题的解释

  ·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有关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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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三亚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及采纳情况反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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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信访接待的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五、网络信访渠道:登录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互动——网上信访——注册登录——登录后在“提交投诉事项”页面填写内容后提交。

  六、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及结果:在三亚市人民政府网站点击网上信访登录后,点击“查询投诉事项”,即可查询及进行满意度评价;或者致电咨询(0898—88362121、88037304)。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如《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三亚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如《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如不予办理许可证的决定;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如不予办理许可证的决定;

  (五)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如《三亚市XX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书》;

  (七)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十一)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十二)申请行政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十三)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为: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四)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如《三亚市XX区人民政府土地权属决定书》;

  第三十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

  (七)行政复议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审查期限内决定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还应当在不予受理决定中告知申请人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申请的审查期限届满,行政复议机关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审查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受理。

  申请行政复议,可通过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邮寄申请材料或通过“掌上复议”小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邮寄申请材料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春路5号三亚市司法局407、410办公室。

  行政复议一科(407办公室,除公安类外,如:综合执法、市场监督、自然资源等)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申请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组织的还需要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法人证明基本格式:某某某目前为我公司法人代表,落款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组织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5.有证据提交的,需要制作证据目录(写明证据名称以及所要达到的证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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