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关东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2年,我街严格按照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标准、强化培训提升、确保按时按质发布,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切实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依法性、全面性、及时性及准确性。
(一)主动公开。在2022年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先后针对街道机构职能、党政领导分工、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信息予以主动公开。公开各类信息4条,其中主动公开街道机构职能及党政领导分工2条、财政预决算2条。进一步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关东街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网上申请6件,书面申请20件,已办结26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总计4件,其中,其他结果3件,尚未结审1件;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后起诉2件,其中,维持结果1件,其他结果1件。全部按照规定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街针对政数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中出现的错敏词进行修改,对涉及个人隐私、无效的信息进行清理;按照pg模拟器绩效评估指标对我街公开信息查漏补缺,自查整改数据同源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进一步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好政务新媒体管理,扎实推进我街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及时化、全面化。
(五)监督保障。2022年,我街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和街道办有关规定,对街道工作人员及社区工作者集中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人员业务能力。同时不断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关东街道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022年,我街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全年共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件,其中结转上年度0件,自然人26件,商业企业0件,已按要求办理26件,0件尚未办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我街通过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
2.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街道各科室、下属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加强宣传,通过新媒体平台、社区网格群、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关东街发放低保金2120655元,低保春节慰问金164655.24元,发放2228人次;孤儿救助金43680元,孤儿慰问金3840元,发放24人次;残疾人生活困难补贴150600万元,发放1190人次;重度护理补贴387800元,发放3872人次;服药补贴100200元,发放667人次;高龄津贴1800700元,发放5365人次;社会救助政策资金到位率均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