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
2022年,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创新光谷”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工作职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科技创新政策解读、政策宣讲活动、创新创业活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项目申报通知、政策资金拨付公示等重点工作信息。
2022年,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共办结依申请公开1件,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是全面清理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规定,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
结合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工作开展和政策制定实际情况,及时通过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创新光谷”微信公众号动态调整相关公开信息,持续发布最新科技创新政策活动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规范政务公开考核,加强监督保障,指定办理专人,由指定承办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的规范性。全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022年,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已按照相关要求予以回告。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下一步,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将对照《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扎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