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医责险、公众责任险、医护人员意外险)(二次招标)
2、项目名称: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医责险、公众责任险、医护人员意外险)(二次招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医疗机构责任险等相关保险业务的经营资质,以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分支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如系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需提供母公司投标授权书);
3.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3、供应商须具pg电子平台有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专业技术及资金等方面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5、具有在儋州市内履行服务义务能力,能够协调处理医疗纠纷调解事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7、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存在与本项目其他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以上申请人资格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开标室6,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信息公布:公告、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等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及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