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17:29|栏目: 依申请公开 |浏览次数:

  pg电子平台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通过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综合科联系(地址: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CBD—T5—1618室,邮编:017200,联系电话)。

  2023年,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围绕习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重要任务,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持续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提高我局乡村振兴工作透明度和政策知晓度。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法规科落实1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涉及群众的热点工作和政策进行公开。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单位门户网站、鄂尔多斯乡村振兴公众号等平台发布信息624条。及时转发中央、自治区、市重要政策,按时公开发布巩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文件并做好解读工作,全面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工作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严格遵照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要求,开展依申请公开事项。2023年,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件、办结2件,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按照工作实际制定了有关工作细则,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等。及时传达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会议、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解决日常工严把信息出口关,坚持“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内容进行把关,确保审核纸质文档和上传网站的电子档文件内容一致。对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强化审核,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权威、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严格按照网站建设要求,做好乡村振兴新闻、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等11个板块维护和日常管理,并强化文件检索功能。二是完成网站无障碍和适老化改版,为老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访问浏览信息提供网页放大缩小、语音朗读、读屏导航等辅助服务。三是强化网站功能建设和运维保障工作,第一时间对网站暗链外链以及错敏信息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根据领导调动情况及时调整市乡村振兴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谁起草谁公开”“谁主管谁负责”,完善政务公开信息的起草、审核、发布全流程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快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推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策文件解读方式较为单一,以文字解读为主,缺少图片、表格等相关说明形式,形式不够多样化,导致解读效果不够高效,政策解读整体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广度需要进行研究深化。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强对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让群众知晓具体申报对象、申报程序等内容,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用漫画、视频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解读质量。

  根据现有部门“三定”方案,我局无行政执法职权,无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审批权全部下放至旗区,市乡村振兴局不审批任何项目,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无相关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不涉及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积极推动各项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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