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0 14:55|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4〕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完善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24〕99号)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知发保字〔2022〕27号),为高标准推进福州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为引领,以构建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为总要求,在政策上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多区叠加以及福州都市圈、强省会战略等资源优势,在区位上充分发挥与台湾隔海相望、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等区域优势,在产业上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闽都文化等特色产业,在功能上建设东南地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在创新上建设海峡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形成重点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

  建设期满时,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能力显著增强,形成政府主导性有效发挥、市场主动性充分释放、社会自觉性普遍提升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态势,构建环境优、质量高、能力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建成具有突破力、影响力、示范力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

  1.高站位建设领导机制。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筹指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里重要议事日程,以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规格部署研讨知识产权发展保护工作。

  2.强统筹全面督导推进。以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主体,对全市性重要标识、技术等,加强各领域知识产权风险自查,做到“每案必查”。加快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考评“一票否决”制,将其纳入福州市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考评,对发生大规模知识产权侵权、引发重大负面舆情等的地区不纳入相应指标当年度前五名。

  3.差异化布局特色工程。重点开展福州知识产权保护特色工作,即建设2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延伸覆盖全市的基层网格化保护触角;建设1个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开展数字金融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的前沿实践;建设2个知识产权保护特色产业示范园区,形成数字、海洋等优势朝阳产业保护新模式;建设1片闽都文化保护样板街区,打造传统特色文化知识产权共治共建模板。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海渔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政策。将《福州市专利保护与促进若干规定》列入人大修法项目,进一步畅通专利协同保护渠道,提升专利保护与促进工作水平。开展新兴技术领域知识产权课题调研,探索出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规体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强化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调处下沉基层一线机制探索,建立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联动快速保护机制,依托市场监管五级贯通监测系统开展线上违法监测和任务分流。执行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形成典型案件范例和工作范式。开展“清风”“龙腾”专项执法行动,防范和打击涉外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行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云确认”等执法机制试点,规范建设一流口岸营商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榕城海关、马尾海关、长乐机场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质效。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技术调查合作,引入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建立分领域技术咨询专家智库,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在知识产权诉讼中对技术事实查明的重要作用。推进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司法确认,鼓励建立线上线下公证取证服务。加大证据保全、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积极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开展“昆仑”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精准预警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深化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开展知识产权“检察护企·闽都行”专项行动,重点监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线索应当移送而不移送、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长期“挂案”等违法行为。

  1.健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持续加强福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等环节的衔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推广利用福州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各类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快速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健全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机制。落实《关于推进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六地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重大事项、疑难案件通报会商机制,完善类案统一裁判标准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和证据认定标准,开展信息共享、送达保全等方面的司法协作。加强闽宁协作、福州都市圈等知识产权跨区域交流合作,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对流协作,畅通案件移送受理、执法协作等机制,提升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仲裁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共治能力。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设立福州市产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与运营中心,强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推动线上和线下大型商品流通市场创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发布知识产权年度典型案例,将专利、商标违法行为纳入全市便民APP社会共治模块和举报奖励范畴,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开展知识产权违法监督,提升知识产权社会共治保护水平。通过福州知识产权数字代言人“茉莉仙子”、福州地标“山·海·城”概念系列短视频等创新工作载体,持续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渔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增进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服务资源。加强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建成“知创福州”线上线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推广“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创新范式,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依托高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试验区建设,重点打造福州大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平台,培育引进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和服务机构。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深化开展高端装备等千亿产业大数据分析专利导航项目。推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重点企业、重点市场联系服务机制,启动重点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扫描预警工程。探索建设福州都市圈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和信息资源库,推动知识产权要素在都市圈内自由流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4.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建立由全市业务骨干和公职律师组成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人才库,常态化开展集中案例推演和评测。加强知识产权法官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提高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质效。将“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福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应落地补助、晋级和荣誉奖励及“闽都英才卡”配套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设知识产权院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用好“中国侨智发展大会”“好年华·聚福州”“榕博汇”等活动平台,加强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加大华人华侨知识产权成果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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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福建理工大学、福建江夏学院

  1.推进行政保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基层执法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所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试点形成基层规范化保护工作流程。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和县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平台,为本地优势产业构建集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和转化运用的“绿色通道”。力争在福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优化县市区知识产权资源配置。实施“一县一策”的创新机制建设,以连江县为主针对海洋经济和优势产业创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制,高标准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以鼓楼区为主开展基层示范站点实践,建设军门社区知识产权服务驿站;以仓山区为主建立完善展会专利侵权纠纷快速联动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现场快速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海渔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强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及宁德、南平、三明、莆田巡回审判点建设,提升闽东北知识产权司法一体化保护能力。推动增设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建立完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

  加强榕台知识产权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先行区,建立两岸知识产权服务融通机制,出台政策吸引台湾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在榕创新创业。将福马产业园作为台企登陆第一家园,开展先导式知识产权服务。在福州台商投资区、台湾青年创业基地等涉台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站点,重点针对台资初创型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指导,依法维护台胞台企在榕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以培育两岸知识产权文化为纽带,依托东南科学城、驻榕高校等,推动榕台知识产权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交流,吸引台湾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知创福建”平台。挖掘宣传福州市知识产权优秀案例,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市台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福建江夏学院、闽江学院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加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依托闽都创新实验室等优质载体,采用“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培育和布局高价值专利等。靶向引进院士专家团队,清单式培养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强化“卡脖子”技术攻关,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推动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以质量建设赋能,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强链建设。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强化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开展福州“走出去”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状况调查研究,加强海外纠纷监测指导。在中印尼“两国双园”等重点产业园区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站点,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供直达企业的纠纷应对服务。鼓励保险机构设立海外侵权责任险等保险业务,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互助基金。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政法委、市委金融办,市台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榕城海关、马尾海关、长乐机场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委会

  从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所中遴选覆盖全市13个县(市)区的26个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并根据各辖区产业发展特点和工作优势选树5个特色品牌所,形成不同创新方向和品牌特色。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基层工作方案,建立基层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流程,探索形成标准,执行案件线索信息互通、案件联合调查取证、技术支撑等长效机制。推进实施专利、商标、地理标志“数字+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监测、电子取证。配齐配强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通过行政合议人员实例教学、案件评议活动,大力培养知识产权执法实务型人才。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运用省会城市和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的永久举办地优势,落实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执行《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服务规程(试行)》《福建省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等试点政策,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聚焦长乐纺织工业互联网等重点行业企业,制定实施数字金融领域数据知识产权应用计划,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数据知识产权与产业有机融合。依托福州市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强化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协同,试点建立数据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开展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共同参与的数据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实践。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长乐区人民政府

  发挥福州市数字、海洋等前沿产业优势,打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两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园区。在“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园区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和纠纷“快调解”直通车工作,强化数字经济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以“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在特种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海洋生物工程基地、国家级深海渔业精品加工基地、国际食品物流加工贸易中心,支持开展涉海设备制造、海洋电力、海洋信息、水产品加工等产业专利导航。依托相关高校建立实践基地开展课题研究,推动保护“海上福州”国际品牌。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海渔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设立“福州茉莉花茶”等地理标志特色园区流动指导服务点,打造闽都“山·海·城”地理标志矩阵,通过短视频、宣传资料、实时直播等加大地理标志品牌推广力度,强化福州特色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共治。开展“有福之州”特色文化建设,丰富相关文旅产业,擦亮“福文化”国际名片。加强闽剧、脱胎漆器、软木画、寿山石雕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特色知识产权全面发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旅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海渔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一)2024年3~7月,完善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开示范区建设动员部署会;

  (二)2024年8月~2026年1月,统筹全市持续推进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2026年2月,全面总结示范区建设工作经验,梳理工作成效,做好验收评审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全面统筹落实示范区建设各项任务,及时协调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条件保障。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经费装备等保障,为示范区建设提供足额的财政支持。紧贴建设进程动态调整相关政策,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队伍建设、资源供给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定期评价机制,按照部门和职责分解落实,压实压紧目标责任。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督查督办,定期研究和推动任务落实,确保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四)做好总结推广。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契机,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域的改革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对外宣传力度,讲好中国和福州知识产权故事,宣传“福州经验”。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市知识产权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统筹指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长乐区人民政府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发改委、市数据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海渔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文旅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加强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采用“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进行攻关。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集中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机制,组建福州市专利纠纷调处人才库。

  创新执法协作、市县联办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置工作方案,形成简捷有力的裁决案件闭环。

  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仲裁委、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恶意注册、违法违规代理等行为。

  持续提升知识产权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国试点工作水平,严格落实《福州市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协同管理及侵权违法信息共享协作备忘录》,强化知识产权侵权信用约束。★

  加强福州知识产权法庭及巡回审判点建设,推动增设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

  对具有明显侵权恶意、以侵权为业、攀附围猎高知名度商标、扰乱商标注册使用秩序、重复及恶意侵权等行为,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

  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建设,打通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电子通道”。

  组建一支由福州知识产权法庭牵头、基层法院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团队,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协同治理合作,推动知识产权多元解纷品牌建设。★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创新知识产权案件要素式审判,全面深化二审独任制适用。

  完善司法技术调查体系建设,分领域建立技术咨询专家智库,与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等高校、科研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选任兼职技术调查官。

  定期召开市法院与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形成有统一意见的知识产权司法工作纪要和有典型意义的司法案例。

  推进版权保护载体建设,依托“闽都文化”“海丝文化”“福文化”等品牌,提升福州市版权保护水平。★

  对知识产权刑事涉案企业开展合规风险研判、跟踪监督、验收评估,探索推进知识产权合规指引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台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理工大学、福建江夏学院、闽江学院

  推动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强化涉外涉台知识产权法务建设。★

  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海外保险业务开展,引导银行、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金融产品。

  推进知识产权全面赋能产业创新集群建设,开展重点产业领域预警分析,提升产业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

  深化“政用产学研”协同发展,加速成果与产业对接,持续开展走进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直通车”推介活动,助推省创新实验室、在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发挥“中国侨智发展大会”“好年华·聚福州”“榕博汇”等平台作用,加大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力度。★

  完善“1188”助企惠企机制,精准预警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加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工作法治化水平。★

  积极参与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状况“预确认”“云确认”等创新措施试点工作,全力支持福建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建设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推进知识产权仲裁服务延伸,设立知识产权仲裁联络点,搭建仲裁服务平台,提升社会支持的知识产权共治保护能力。★

  针对海洋经济和优势产业创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机制,高标准建设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

  建设军门社区知识产权服务驿站,设立“知识产权进社区”服务工作台、纠纷调解室、专家宣讲点,开展“知识产权从娃娃抓起”“流动地标馆”等活动,打造基层知识产权工作示范站。

  围绕提升快速处置展会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水平,大力加强仓山区知识产权专利侵权纠纷三级联动快速保护机制建设。

  该指标为福州市首创,拟建设26个具有更强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能力的市场监督管理所,推动规范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流程融入基层实践,形成覆盖13个县(市)区的工作网格。2023年末该指标数据为11个。

  该指标为福州市首创,明确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牌公布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先行所中,遴选5个特色品牌所并提炼相应经验。2023年末该指标数据为0个。

  该指标是全市创新水平的有效佐证。考核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高价值发明专利数据为准,人口数以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为准。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14件。

  该指标是全市GDP、CPI、PPI等侧面反映,考核时以每季度公布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官方网站上的数据为准。2023年末该指标数据为37.66万件。

  该指标是全市GDP、CPI、PPI等侧面反映,也表明了专利转化成效,考核时以每季度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数据为准。2023年末该指标数据为110亿元。

  以提供基本信息公共服务为主,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类型,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和服务机构的积极性,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性和可及性。2023年已有相应网点31个。

  该指标参考上海浦东新区建设方案,并做优化处理。2023年末该指标数据为95%。

  该指标依照国家、省里知识产权绩效考核要求和福州市市场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具体考核数据以系统案件为准。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130件。

  该指标依照国家、省里知识产权绩效考核要求和福州市市场实际发展需求制定,具体考核数据以系统案件为准。2023年以裁决结案的专利侵权纠纷办理量为65件。

  该指标依照维权援助相关工作内容,主要包括组织企业开展维权援助培训、为企事业公共研发及技术转移等活动提供专利预警分析和导航、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咨询及文化宣传等服务。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56家。

  属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社会共治创新做法。相关咨询点将着力提供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授权确权程序与法律状态、纠纷处理方式、取证方法等咨询指导服务,依申请提出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参考意见和方案建议。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0个。

  推动驻榕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增设知识产权本科学位,培养一批有理论、懂业务、擅实务、会管理的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计划每年培养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毕业生100人。2023年该指标数据为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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