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2024-08-24 04:17|栏目: 信息公开目录 |浏览次数:

  (按照《2011年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我局对近两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市政府信息网和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二)明确职责,抓好落实 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局长是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条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条例》的责任人,各科室、队负责人是落实《条例》的具体责任人。各科室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强对本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科室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统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国家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四)规范服务,按程序公开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1、面向社会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到“该公开公开”,增强社会和公众的知情权。《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公开内容、事项,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江门统计信息网站公布。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统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统计事务等方面内容。二是我局按《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在《江门日报》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定期公布的内容有:《江门市统计公报》《江门统计年鉴》;不定期公布的内容有:农业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等。三是每月按时编印《江门统计月报》(上下册)两本小册,及时公布我市的经济运行情况。四是在网站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长期公开本单位的职能、科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五是在《江门统计信息网》及时分开统计工作动态信息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六是认真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表,切实履行统计审批、审核职能。根据《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统计局在部门统计项目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周到细致为部门服务,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 2、面向部门(单位)内部公开 为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外,我局已把局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一是把我局公开办事的内容、程序、工作日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公开形式:一方面在江门统计信息网上公开,另一方面在我局的公开栏上公开;二是公开本局的一些重大工作事项。多年来,我局已多次进行了局内部事项公开:一是把全年本局要抓和正在抓的几件主要工件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二是把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三是把发展党员,提拔干部等工作公开进行,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对各类表彰和奖励、年度考核与推优等主要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依申请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依申请公开。一是及时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江门统计信息网站公布。二是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各科室随时受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四是按时办理市委办、市府办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五是及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及政务工作动态信息。 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诉讼案件。 二、统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提高数字服务功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丰富网站内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继续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江门市统计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按照《2011年江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方案》,我局对近两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部门的一项重大任务,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明确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把市政府信息网和统计信息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局长是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条例》负总责。局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条例》的责任人,各科室、队负责人是落实《条例》的具体责任人。各科室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强对本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科室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统计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可以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从而更好的服务于群众生产、生活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局多次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国家统计局、广东省统计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明确要求全局所有工作人员要积极协助配合,及时上报公开内容,把信息公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到“该公开公开”,增强社会和公众的知情权。《条例》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一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梳理公开内容、事项,及时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江门统计信息网站公布。公开内容涉及机构设置、职责范围、统计政策法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统计事务等方面内容。二是我局按《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在《江门日报》公布相关统计数据,定期公布的内容有:《江门市统计公报》《江门统计年鉴》;不定期公布的内容有:农业普查公报、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等。三是每月按时编印《江门统计月报》(上下册)两本小册,及时公布我市的经济运行情况。四是在网站和本单位的政务公开栏长期公开本单位的职能、科室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五是在《江门统计信息网》及时分开统计工作动态信息和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六是认真审批部门统计调查表,切实履行统计审批、审核职能。根据《统计法》、《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市统计局在部门统计项目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周到细致为部门服务,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马上办理。

  为把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外,我局已把局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公开,一是把我局公开办事的内容、程序、工作日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公开,公开形式:一方面在江门统计信息网上公开,另一方面在我局的公开栏上公开;二是公开本局的一些重大工作事项。多年来,我局已多次进行了局内部事项公开:一是把全年本局要抓和正在抓的几件主要工件进展情况进行公开;二是把局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三是把发展党员,pg电子平台提拔干部等工作公开进行,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对各类表彰和奖励、年度考核与推优等主要事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依申请公开。一是及时编制和更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并在江门统计信息网站公布。二是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是各科室随时受理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四是按时办理市委办、市府办和本单位直接受理的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办理结果向群众反馈。五是及时报送统计分析报告及政务工作动态信息。

  2011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与诉讼案件。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提高数字服务功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做好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丰富网站内容。

  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一是继续做好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和发布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人民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县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的联系,加强沟通,寻求工作指导,为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档次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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