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九峰街现将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2022年,九峰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先后主动公开街道机构简介、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各类信息4条,其中主动公开街道机构职能简介2条、财政预决算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九峰街对照东湖高新区政数局下发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清单及时整改问题事项;由街道党政办负责与相关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报刊平台沟通联系,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在各类媒体报刊规范化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不断优化更新网站管理工作。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坚持“谁开设、谁主管、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不断规范完善,完成街道微信公众号中英文名称及标识图案优化更新备案,建立街道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三级审核机制。
(五)监督保障。2022年,九峰街严格按照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和街道办有关规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着力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九峰街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pg模拟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2年,九峰街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距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为此,九峰街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舆论宣传。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九峰街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2年1-12月,九峰街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466041.4元,发放1805人次;城市孤儿救助金0元,发放0人次;残疾人精神药补46500元,发放309人次;高龄津贴633800元,发放1841人次;残疾人两项补贴241760元,发放2222人次;社会救助政策资金到位率均到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