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不服政府信息公开一案

发布时间:2024-05-22 06:25|栏目: 依申请公开 |浏览次数:

  原告刘某某等58人诉被告某区某局不服政府信息公开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向被告某局和送达了起诉状、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手续。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3年4月18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刘某某等58人代表人刘某某、王某某及共同委托代理人冯某某,被告某局出庭应诉负责人李某某及委托代理人吴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刘某某等58人共同诉称:原告在某区某村拥有合法土地。2020年4月27日某区政府发布《某区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0第X号),根据相关批复,征收原告所在村庄的土地,原告的合法土地正处于征收范围内。58位原告为了解与自身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于2022年8月27日通过特快专递邮寄的方式向被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从速递物流官网系统显示,被告于2022年8月29日收到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未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在该案开庭审理前数日,即2022年12月9日,被告作出《关于某区某村刘某某等58位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并将此答复复制多份交给原告所在村委会,由该村委会通知原告领取。被告作出的涉案答复并未根据原告的申请一一具体回复,麻将胡了最新官方版下载相比原告申请公开的内容有很大部分缺失,不能实现原告申请信息公开之目的。2022年12月30日,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未按期答复原告的行为违法,并未就被告作出涉案答复的内容、形式等作出裁判。原告认为,被告具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职责,其作出涉案答复对原告申请的大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避而不谈,属于拒绝公开该部分信息。被告作出涉案答复不符合原告要求的内容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适当形式,违反法律规定。请求:1.请求依法撤销被告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的《关于某区某村刘某某等58位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2.请求依法责令被告依照原告的申请内容重新作出答复;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确认被告某区某局于2022年12月9日作出的《关于某区某村刘某某等58位村民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违法。

  行政机关应进一步提高行政履职能力和水平,在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后,应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分析,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范围,确保答复意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符合申请人申请的内容,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Copyright © PG电子·模拟器·试玩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电话:020-8888888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