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认线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抓好落实,取得积极进展。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重点做好机构职能、重大卫生计生决策和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卫生计生发展规划(计划)、重点工作部署、全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统计、卫生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截至12月18日,委官方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869条,其中政策文件信息323条。出版发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公报》10期共23.25万册,公布政策文件及疫情信息112条。
2014年,我委共修订、废止规范性文件各2件。清理卫生标准千余项,补充废止信息的标准148项,调整专业归类的标准237项,增补标准449项,拟近期全面更新委官方网站相关栏目。开展了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健康服务业法律体系课题研究,拟在此研究结果的基础上,清理一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通过中国政府法制网和(或)委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等多个拟定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意见。
一是坚持每月1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重大信息,就重大政策、重要活动、重要研究报告发布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19次,并对部分幼儿园违规给幼儿集体服用处方药、北京市部分医院强卖待产包等事件、单独两孩政策等社会关注的问题作出回应。利用委官方网站及“健康中国”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举办在线期面向各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委机关公务员和专家的媒体素养培训班,提高卫生计生系统宣传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三是积极推动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卫生热线整合,明确了整合思路和发展规划,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便捷的咨询服务。
一是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2014年2月14日,通过委官方网站公开了国务院审改办核准保留的19项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内容。二是加强委政务大厅建设。将保留的委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受理和回复,制定完善标准化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开发委政务大厅网页,进一步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受理情况、结果审批公告、意见反馈以及送达清单公示等功能,促进行政审批工作公开、公正、透明。截至11月底,委政务大厅共接收行政审批事项申报材料397件,受理209件,接待以电话、信件和现场来访等形式的咨询近万人次,做到了“零投诉”。
一是进一步充实委官方网站“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各地工作进展成效,制作宣传海报、视频等材料,加大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有关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和督办,指导各地做好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了多起大案要案处罚情况。二是指导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布本辖区吊销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名单。同时,在委官方网站汇总公布全国吊销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名单,目前已公布了2014年前三季度全国吊销执业证书的执业(助理)医师名单。
4月18日和7月18日,通过委官方网站分别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2013年部门决算,并对“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作出详细说明。
一是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研究建立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不良记录公示机制,组织指导委本级、直属和联系单位以及委预算管理单位招标采购1000余次,并将相关采购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指导各地做好常用低价药品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出台《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举办4期工作培训班,全面详细讲解改革和完善常用低价药品价格、采购等政策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目前,有26个省份已出台了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采购的文件,北京、天津等10余个省份已启动挂网采购工作。三是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公示制度。在委官方网站开设了“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专栏,转载各省(区、市)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同时发布相关信息。目前,26个省份已制定印发了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
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公开。明确委预算管理单位国家投资基本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规则,将项目单位总体规划和拟建项目的院内公示情况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未进行信息公示的建设事项,一律不予受理。
做好委级科研基地清理核查和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工作,加强对国家科技奖推荐评审、科技重大专项评审信息及科研成果的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复审专家和课题信息,接受同行和社会监督。全面落实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报告公开工作,今年已公开科技报告上千份。
一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基于信息平台或数据中心,全国14个省份、107个地市、572个县初步实现区域内特殊检验检查结果共享查询,方便居民预约诊疗、分时段候诊。全国三级医院基本实现网络预约挂号、医院内检验检查结果调阅共享。北京、辽宁、河南等15个试点省份发放应用居民健康卡,满足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治、异地检验检查信息调阅和居民健康管理的需要,促进医疗费用实时结算,降低患者排队次数和等候时间。
二是持续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院务公开工作。认线年以来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做法、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深化院务公开工作、落实“一日清单制”的意见建议;继续推进医疗机构的院务公开工作,将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并与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
三是大力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创建活动的评估指标,通过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要求实名投诉举报处理及回复率达到100%,服务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公布了经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名单。
四是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要求乡镇卫生院把医务人员信息、药品及检查项目价格、新农合报销信息、院内规范管理制度等在院内显著位置公布,方便患者。在委官方网站开通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栏,展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政策文件、各地开展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公开针对群众关心问题所编写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00问”。
五是全面落实血站信息公开要求。结合2014年“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督促各地血站落实信息公开要求。目前,全国血站已基本建立血站开放日制度,为关心无偿献血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现场了解无偿献血工作提供窗口和平台,同时通过网站等公示献血服务、行业作风建设、举报电话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对无偿献血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组织修订了2008年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等机构信息公开目录及院务公开目录,制订了健康教育等机构信息公开目录,近期将印发各地执行,进一步规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
及时公开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鼠疫、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防控相关信息。每月定期公布传染病疫情,并定期向香港、澳门通报传染病疫情。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建立了全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发布机制,每年发布上一年度全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信息,同时主动做好信息解读、舆情收集和回应工作。
一是做好重大食品安全政策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在委官方网站和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信息,便于社会了解参与标准整合工作;8次向社会公开征求对《运动营养食品通则》、《蜜饯》等32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意见,征求对《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目录管理办法》、《食源性疾病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的意见。二是多种方式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信息主动公开。在委官方网站主动公开2014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计划、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文本及有关问答材料,做好解疑释惑。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推进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工作。开发标准在线查询软件、开通专门微博等向社会普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知识。三是积极稳妥做好申请次数多或敏感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针对鱼肝油、西洋参等依申请公开数量大的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在委官方网站予以主动公开。会商国务院食安办及相关部门,建立了风险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工作机制,主动在委官方网站公布白酒产品中塑化剂和中国居民膳食铝暴露风险评估结果,同时做好相关解读工作,得到社会肯定。
开展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调研,并研究制定了卫生计生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落实我委相关工作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委机关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依申请公开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截至12月18日,我委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323件,均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办理,受理量比去年同期增长226%。其中,有9件引起行政复议,比去年同期减少20件,目前已办理完毕5件,尚未出现作出撤销所作答复的情况;1件引起行政诉讼,比去年同期减少3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pg模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