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是军队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工作机构。地方单位研制生产的信息安全产品,拟进入军队使用的,应当提请军队测评认证,取得合格证书。
物理安全、平台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用户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信息安全产品,包括保障信息安全保密的信息技术软件、固件或硬件及其组合体,具体见《军队信息安全产品类别》(附后)中明确的产品类别。
申请测评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能够丰富《军队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或者与《目录》中产品相比功能性能具有显著优势,或者属于应用信息安全新技术的新型产品。
有申请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意向的单位,应当事先向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书面提交产品基本情况,咨询了解《目录》中同类产品需求,索取相关技术要求等资料。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1.提报申请。研制生产单位从本网站下载填写《中国人民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测评认证申请书》(附后),附产品技术白皮书、用户手册、自测报告,每月10日前寄送至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
2.审核受理。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每月25日前反馈审核受理结果。受理的,发出《军队信息安全产品受理通知书》,15日内组织签pg模拟器订产品测评认证合同,并缴纳测试费用、提交测试样品,逾期视为放弃,1年内不再受理;未受理的,说明原因。
3.测试评估。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依据信息安全产品测试规范,对测试样品的功能、性能、安全性、可用性等进行技术测试和综合评估,通常在收到测试样品后60日内完成。
4.发放证书。通过测评认证的,发放《军用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军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报告》和认证标志;未通过的,出具《军用信息安全产品检测报告》。
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适时发布军队信息安全产品《目录》需求方向,引导优质、新型产品进入《目录》。
信息安全产品测评认证中,发现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可投诉举报。投诉信箱:北京市海淀区采石路11号院3分箱(邮编1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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