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大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号楼17层,邮编:350007,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
1.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拟发布的信息由拟办处室核稿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再提交局办公室汇总逐条审查提出意见,报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审定,符合公开条件的信息,由网站经办人员在网站上发布。
2.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及时在局网站更新、完善、公开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主要领导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财政资金信息等。
3.强化工作指导监督。严格落实新闻发主人制度,加强舆情收集研判,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社会各界对我市粮食安全的信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创新解读形式,做到“三同步”。在局网站,通过文字或图片等形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今年至今我局共公开5篇有关粮食政策的解读。
4.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公共服务、公益事业、社会求助、就业供求等民生领域信息。在局网站公开粮食库存大清查、“放心粮油”卫生质量安全抽查、粮油安全大检查等相关情况。
主要类别有:工作信息6条;人事任免类信息17条;粮食行业管理类信息1条;粮食流通管理类信息3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7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1条。
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全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2条,根据工作安排,重点围绕全市粮油动态、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粮食流通管理等民众关心的工作内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按相关规定,做好市政府网站和我局专栏的内容保障工作。每周登录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采集数据。根据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的提示,及时修改网站错误表述,规范信息公开内容。
备注:其中往年有1件文件于2023年认定为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属性变更为主动公开,根据要求于2023年发布。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现阶段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内容较为单一、访问量小,导致信息传播范围有限。
政务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化、规范、创新和监督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推动政府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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