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政府信息提供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2个:1.官方网站,网址:;2.“如皋住建”微信公众号。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公民、pg电子游戏官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一)受理机构(接收信函、传真、网络和当面申请) 本机关指定住建局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信地址:如皋市行政中心B座404室,联系电话,传线。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如皋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制有效。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网络方式申请的,请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专栏递交申请;申请人也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和递交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三)申请处理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依申请可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给予提供; 2.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