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白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持续加大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保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要领域公开工作力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632条,其中概况类信息53条,政务动态类信息5432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3147条;解读信息发布20条,通过“白河发布”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617条。据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公开规范性文件14件,全县行政许可处理决定数量13830个;行政处罚处理决定数量845个、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445个;本年行政事业性收费1307.74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县政府办制定并公开了《白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修订版),积极指导各单位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2起,已全部转交各公开主体责任部门办理,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网站管理制度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要求,建设“政府网站管理”专栏,夯实主体责任,落实监管措施,进行政务新媒体摸底排查工作,严格日常监督,发布9条网站工作报表、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等信息,进一步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制度保障,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专人负责,对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测、管理维护、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常态化动态监管,切实提高平台建设管理水平。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全年开展业务上门或线次,对工作推进不力单位督办督导17次,通报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测结果7次,将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纳入对镇、部门年度责任考核,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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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责任落实不到位。各工作部门对以县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印发的重要文件,未作及时解读;二是部分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薄弱,信息更新不及时。
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工作落实。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对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细致解读,并于文件印发后7个工作日内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二是严格落实责任考核。定期检查各镇、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检查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公开。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