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623人!有编制!濮阳有岗!

发布时间:2024-10-05 03:47|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为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省委编办等五部门转发中央编办等部委《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豫编办〔2024〕89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豫卫基层〔2024〕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623名(见附件1)。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由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环节由省辖市相关部门工作专班完成,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2.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4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

  (2)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的;

  (3)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3年或2024年培训合格的。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省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报考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通过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官网和公众号、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同步转发。

  (二)网上报名。10月14日—18日,拟参加招聘人员点击网上报名,填写《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应聘者仅报考到招聘岗位所在县(市、区),不具体到岗位,一人不能同时报考多个县(市、区)。报名登记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三)现场资格审核。10月21日—23日,网上报名者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河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到报考县(市、区)所属省辖市指定地点(见附件3)进行资格审核。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要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范围集中会审。集中会审期间,建立审核工作记录台账,专班人员签字确认,作为备查资料。个人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专班及时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本人反馈结果。

  (四)缴费和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通过人员于10月28日—31日登录报名网站缴纳30元考试费(文件依据:豫发改收费〔2010〕1762号),11月5日至笔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1.笔试。2024年11月10日左右,全省统一组织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试题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2日内,向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反馈成绩,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2.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各县(市、区)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合格线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在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面试工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面试次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

  3.总成绩确定。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1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分县(市、区)排名,按各县(市、区)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若出现小数,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排名和体检名单在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参照《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pg电子平台主要考察拟招录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人员不足,按同一县(市、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选择岗位和结果公示。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组织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的考生,根据分县(市、区)总成绩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在报考县(市、区)内选择村卫生室,确定拟录用人员工作岗位,考生签字确认,并在省辖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

  (八)补录。未完成本次招聘计划的岗位,由省卫生健康委统一组织补录。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均可报名,但是,已经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和参加面试后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人员,不具有参加补录资格,一经发现,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补录报名于12月10日左右启动,仅报考到岗位所在县(市、区),不具体到岗位;补录通知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请符合条件考生关注。后续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环节仍由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完成,要求同前。

  (九)上报备案。省辖市招聘工作专班将资格审核、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原始材料建档管理,并向省卫生健康委备案上报拟聘人员名册、招聘工作完成情况,加盖专班四部门公章。

  (十)聘用管理。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核发工资待遇。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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