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发布时间:2024-10-05 03:48|栏目: 依申请公开 |浏览次数: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信息公开工作形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牵头负责协调,各单位具体实施,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申请人向我校申请公开信息,请填写《江苏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

  1.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将其作为电子邮件附件发送至.cn。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填写《申请表》,当场提交申请。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1.对《申请表》内容的填写和所申请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登记,按照先后次序,根据下列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分别作出答复:

  4.不属于本校职责范围的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告知申请人并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对不予公开的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校内相关单位应当给予指导和解释,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事项、合理补正期限、拒绝补正后果;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该信息公开申请可不再处理;

  7.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各单位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应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应当经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pg模拟器可以按照江苏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管理。此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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