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7人!

发布时间:2024-10-07 11:59|栏目: 信息公开目录 |浏览次数:

  pg模拟器为进一步加强武城县教师队伍建设,决定面向社会引进27名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县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承担国家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毕业生;

  其中博士研究生依据《德州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德人社发〔2018〕48号),通过双向选择,直接列为考察人选,不占本次引进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

  (五)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初中学段以上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博士研究生不限;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10月1日之前取得。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登录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下同)下载相关资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件)到报名公务邮箱:

  (1)《2024年武城县教育系统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4)相应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2024年武城县教育系统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3);

  招聘单位审核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10月15日16:00后,招聘单位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2024年武城县教育系统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请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审核过程中,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或告知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布。审核结果查询电线。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研究生专业分类参见《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颁布,2018年修订)》。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名人员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如报名人员所学专业不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且认为所学专业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的近似专业,可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主干学习课程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认定是否属于近似专业。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数的岗位,按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相应核减。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引进岗位类别相同的原则,可将核减和取消的计划分别调整至其他岗位。岗位核减和调整情况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设定70分的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引进岗位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引进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报名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才使用武城县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享受德州市《关于实施“人才兴德”行动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德发〔2020〕13号)相关政策待遇。

  (一)有关引进事项信息将通过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武城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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