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天地网用户使用协议

发布时间:2024-10-07 12:01|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pg电子游戏官网为使用中药材天地网的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中药材天地网用户使用协议》和《中药材天地网隐私政策》。本协议是用户与中药材天地网之间的法律协议,是用户注册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账号和/或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服务时使用的通用条款。

  【审慎阅读】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管辖与法律适用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黑体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客服咨询【】。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登录程序。当您按照注册、登录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用户使用协议》和《隐私政策》”,且完成登录或注册操作,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是指中药材天地网网站(域名:、中药材天地网APP/小程序/公众号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以下或简称“中药材天地网”)。

  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经营者,是指经营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各法律主体,即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经营者可能根据平台业务调整而发生变更或新增,您可查看中药材天地网与您签署的协议中展示的公司名称或您实际支付款项的收款方公司名称以确定与您履约的中药材天地网主体。

  用户,包含注册用户和非注册用户,以下亦称为“您”。注册用户是指通过中药材天地网平成全部注册程序后,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或中药材天地网网站资料的用户。非注册用户是指未进行注册、直接登录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或通过其他网站进入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直接或间接地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或中药材天地网网站资料的用户。

  关联公司:指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经营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与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经营主体直接或间接共同受控于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控制、受控指:通过协议或股权控制或受控。

  本协议的适用范围:适用于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经营者以网站、客户端、小程序以及随技术发展出现的新形态向您提供的各项产品和服务。我们及关联公司的产品或服务中使用了中药材天地网的产品或服务但未设独立用户使用协议的,则本协议同样适用于该部分产品或服务。我们及关联公司就其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单独设有用户使用协议的,则相应产品或服务适用相应用户使用协议。

  1、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中药材天地网隐私政策》。您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某一特定服务时,该服务可能会另有单独的协议、相关业务规则等(以下简称“规则”),故,您在使用具体服务前还应详细查看相应的规则,以便更好的理解中药材天地网提供的服务。

  2、中药材天地网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更新、产品和服务规则的调整需要不时地制订、修改本协议及/或各类规则,并提前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您可在中药材天地网网站登录或注册页面,点击查看最新版本的协议信息。

  1、在您签署本协议,完成注册程序时,中药材天地网会向您提供唯一编号的中药材天地网账户。您应对您的用户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如有)、验证码的安全,以及对通过您的账户和密码实施的行为负责;因此所衍生的损失或损害,中药材天地网无法也不承担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行政司法机关的指令,且征得中药材天地网的书面同意,否则您的用户账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如有)和验证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借用、赠与、继承(与账户相关的财产权益除外)或在第三方平台上进行展示或售卖。否则,由此给您(或中药材天地网、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损失,概由您自行承担(或者负责赔偿)。

  2、您理解并承诺,您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相关规则,您的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名称、字号、头像等或采取其他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账号。

  3、中药材天地网承诺非经法定原因、本协议的约定、您的事先许可或您主动披露,中药材天地网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您的注册账号、手机号码等非公开信息。如果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您的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的情形时,您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中药材天地网,要求中药材天地网暂停相关服务。您理解中药材天地网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中药材天地网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4、您在注册账号或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应提供合法、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您填写的个人资料有变动的,应及时进行更新。

  如中药材天地网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中药材天地网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中药材天地网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中药材天地网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中药材天地网对此不承担责任。

  5、您不得通过任何手段恶意注册中药材天地网网站账号,包括但不限于以牟利、炒作、套现等为目的注册多个账号;频繁、批量注册账号、注销账号。您亦不得盗用其他用户账号。

  6、您在注册成为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用户,并接受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时,您应该向中药材天地网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您的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对于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您有义务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并保持可被联系的状态。中药材天地网将向您的上述联系方式的其中之一或其中若干向您送达相关通知,而此类通知的内容可能对您的权利义务产生重大的有利或不利影响,请您务必及时关注。您有权通过您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或者电子邮箱获取您感兴趣的商品广告信息、促销优惠等商业性信息、推广或信息;您如果不愿意接收此类信息,您有权通过中药材天地网提供的相应的退订功能进行退订。

  1、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中药材天地网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您未取得监护人的同意,监护人可以通过中药材天地网公示渠道通知中药材天地网处理相关账号,中药材天地网有权对相关账号的功能、使用进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浏览、发布信息、互动交流等功能。

  2、中药材天地网非常重视对青少年个人信息搜集和使用的安全性的保护。中药材天地网建议,任何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取得其监护人可经查证的同意并遵守《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监护人应承担未成年人网络活动风险及保护未成年人相关网络隐私的首要责任。

  3、未成年人用户及其监护人理解并确认,如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内容,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可能导致的全部法律责任,且中药材天地网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及您的监护人索偿。

  1)未成年人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及相关服务应该在其监护人的监督指导下,在合理范围内正确学习使用网络,避免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养成良好上网习惯。

  3)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益,中药材天地别提醒您慎重发布包含未成年人素材的内容,一经发布,即视为您已获得权利人同意在中药材天地网展示未成年人的肖像、声音等信息,且允许中药材天地网依据本协议使用、处理该等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内容。

  1)如您的被监护人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提供的服务的,您作为监护人应指导并监督被监护人的注册和使用行为,如您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中药材天地网账号,中药材天地网将有权认为其已取得您的同意。

  2)您的被监护人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提供的服务时可能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您作为监护人,请保管好您的支付设备、支付账户及支付密码等,以避免被监护人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您的中药材天地网账号使用充值、打赏等功能。

  1、通过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您可以按照本协议及中药材天地网的规则发布各类中药材信息。您同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所发布之信息不得含有如下内容:

  4)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2、您在发布信息时,还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8)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马钱子、川乌(乌头)、草乌(乌头)、白附子、附子、半夏、南星、巴豆、斑蝥、红娘虫、青娘虫、甘遂、狼毒、藤黄、千金子、闹阳花(闹羊花)、天仙子、雪上一枝蒿(铁棒锤)、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虎骨、豹骨、羚羊角(羚羊角粉、羚羊角丝)、犀牛角、梅花鹿茸(野生)、穿山甲(甲珠、甲片)、马鹿茸(野生)、麝香(野生)、熊胆(野生)、金毛狗脊(野生)。

  象皮、猴骨、罂粟壳(蜜炙罂粟壳)、罂粟籽、豪猪刺(动物)、虎皮、豹皮、红豆杉(根皮)、马兜铃、关木通、天仙藤、青木香、广防己、玳瑁等中药材。

  5)中药饮片企业或医药生产企业的饮片或中成药,包括但不限于保健品、毒麻中药材提取物、针剂、药品,以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列明的禁止发售的有毒化学物等。

  4、您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服务时,亦承诺遵守以下约定:不制作、发布、储存、使用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不发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公序良俗的信息;不得违背中药材天地网公布的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虚假信息、作弊或通过其他手段进行虚假交易。不发布其它涉嫌违法或违反本协议及各类规则的信息。

  5、您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提供的评价/留言服务时,还需承诺并遵守如下约定:您的所有评价行为应遵守本协议及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评价内容应当合法、客观、真实,与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等具有关联性,且不应包含任何污言秽语、色情低俗、广告信息及法律法规与本协议列明的其他禁止性信息;您不应以不正当方式帮助他人提升信用或利用评价权利对其他用户实施威胁、敲诈勒索。中药材天地网可按照平台规则的相关规定对您实施上述行为所产生的评价信息采取必要处置措施。

  6、您不得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您在发布或传播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新技术新应用制作的非真实信息时,应当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7、您须对自己在网上的言论和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您若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您违反法律法规的证据。中药材天地网可对您发布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8、为提高您信息/内容曝光量及发布效率,您同意您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账号所发布的全部内容均授权中药材天地网以您的账号自动同步发布至中药材天地网关联方运营的其他平台,您账号的头像、昵称等公开信息可能会一并同步。您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发布、修改、删除内容的操作,均会同步到上述其他平台及网站。

  1)进行危害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账号;未经许可,探查、扫描、测试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的行为;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其它可能影响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功能或运行效果的行为。

  2)通过非中药材天地网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3)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源代码;

  4)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网络/系统/软件/数据/指令,进行复制、修改、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经中药材天地网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和相关系统。

  5)不得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秘密获取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6)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7)未经中药材天地网事前书面许可,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内容进行全部或部分的复制、修改、汇编、发表、出版、镜像、上载、下载、转载、引用、链接、抓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站的信息内容;

  8)不得利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从事洗钱、窃取商业秘密、窃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9)不得冒充他人或利用他人的名义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或传播任何信息,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的;

  10)不得从事其它法律法规、本协议及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规则禁止或可能影响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功能或运行效果的行为。

  2、您了解并同意,中药材天地网有权应政府部门(包括司法及行政部门)的要求,向其提供您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填写的注册信息和发布纪录等必要信息,且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或提前通知于您。

  1、您在发布信息时,需履行“如实描述”义务,确保发布的信息客观真实,与实际情况一致。

  2、您在购买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得对产品及/或服务实施恶意购买、恶意维权等扰乱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

  3、为适应平台发展和满足海量用户对高效优质服务的需求,您理解并同意,中药材天地网可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规则中约定违约认定的程序和标准。如:中药材天地网可依据您的登录信息、用户数据与海量用户数据的关系及普通人的正常消费、交易习惯、生活常识等因素来认定您是否构成违约;您有义务对您的数据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否则将被认定为违反本协议约定。

  1)您违反本协议上述承诺时,中药材天地网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做出相应处理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2)根据相关法令的指定或者中药材天地网服务规则的判断,您的行为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条款的,中药材天地网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屏蔽、删除侵权信息、降低您的信用值或直接停止提供服务。如因此使中药材天地网遭受损失,或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受到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当赔偿中药材天地网因此造成的损失及(或)发生的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3)对于您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包括您未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实施但已经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中药材天地网有权认定您行为的性质及是否构成对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违反,并据此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您应自行保存与您行为有关的全部证据,并应对无法提供充要证据承担不利后果。

  4)对于您涉嫌违反承诺的行为对任意第三方造成损害的,您均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应确保中药材天地网免于承担因此产生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

  1、中药材天地网仅向您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服务,您了解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的信息包括平台发布及用户自行编辑并发布。由于存在海量由用户自行编辑并发布的信息,且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无法杜绝可能存在风险和瑕疵,您应谨慎判断确定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并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以利于维权。

  2、用户通过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发布的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料均由中药材天地网用户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中药材天地网不对用户发布的资料信息提供任何保证。如果以上资料信息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本人承担,中药材天地网亦有权删除网站内各类不符合法律或本协议规定的信息或内容。

  3、您同意,在发现本网站任何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不符合本用户使用协议规定的,您应及时通知中药材天地网。如果您发现您的个人信息被盗用、您的版权或者其他权利被侵害,请将此情况告知中药材天地网并同时提供如下信息和材料:

  3)您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地址,电线)您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其他相关资料。

  、我们有权依中药材天地网产品、服务或运营的需要决定,将本协议项下的某些服务交由我们的关联方或第三方提供或运营。请您在使用该等相关服务时,仔细阅读相应产品页面展示的信息及/或相关规则、协议等文件的内容,您同意接受相关服务,即视为您接受与该等关联方或第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亦受本协议及中药材天地网平台规则的约束。我们亦会要求该等关联方或第三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中药材天地网和第三方对可能出现的纠纷在法律规定和约定的范围内各自承担责任。

  、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过程中,中药材天地网自行或由第三方服务商可能向您发送的推广或宣传信息(包括商业与非商业信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您应自行对依该第三方推广信息进行的交易负责。如您不愿意接收推送通知服务的,您可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的消息推荐中自行关闭相应的服务。

  6、您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可抗力等风险因素,使本服务协议下的服务发生中断或终止。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动、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其他不可抗力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等行为。出现上述情况时,中药材天地网将努力在第一时间与相关部门配合,及时进行修复,但是由此给您造成的损失,中药材天地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责。

  1、如果中药材天地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投诉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或存在任何恶意行为的,中药材天地网有权对相关内容进行删除、屏蔽,并视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处以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部分或全部功能。

  2、您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实施的行为,或虽未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实施但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其用户产生影响的行为构成违约的,中药材天地网亦可依据相应规则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划扣违约金等处理措施。如您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的,中药材天地网可关闭、注销您的账户,终止向您提供服务。

  3、如果您采取不正当或作弊等手段参与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举办的活动,我们有权限制或取消您参与活动的资格,取消或撤回奖励。如您已领取奖励,我们有权要求您退回奖品或同等价值的现金。

  4、中药材天地网有权对您上述违约行为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予以公示。

  5、如您的行为使中药材天地网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中药材天地网及/或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如您的行为使中药材天地网及/或其关联公司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中药材天地网及/或其关联公司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协议终止1、您同意,中药材天地网基于平台服务的安全性,有权中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暂时冻结您的账户,待安全问题解决后及时恢复,并对中止、冻结及恢复的事实及时通知。如果网站的安全问题是由于您的违法行为引起,中药材天地网有权终止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永久冻结(注销)您的账户,并有权向您对损失进行索赔。

  2、如您对本协议的修改有异议,或对中药材天地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2)通过客服等渠道告知中药材天地网停止对其服务。结束服务后,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服务的权利立即终止。在此情况下,中药材天地网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您或任何无直接关系的第三方。

  3、您同意,您与中药材天地网的协议关系终止后,中药材天地网仍享有下列权利:

  1) 继续保存您未及时删除的注册信息及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期间发布的所有信息至法律规定的记录保存期满。

  2)您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服务期间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本协议和/或规则的行为的,中药材天地网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主张权利、追究责任。

  、隐私政策1、中药材天地网将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公布并不时修订隐私政策条款,隐私政策条款构成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请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擅自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天地网”等与中药材天地网品牌相关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商业信息、技术等资料信息。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本条款前述资料信息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资料信息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前述资料信息给我们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中药材天地网造成的实际损失。

  2、中药材天地网平台所刊登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编码、文字、图表、标识、按钮图标、图像、声音文件片段、数字下载、数据编辑和软件),均是中药材天地网或其内容提供者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的保护。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在其相关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代码、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属于中药材天地网所有或授权享有。本平台上所有软件都是中药材天地网或其关联公司或其软件供应商的财产,受中国和国际版权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保护。

  3、除非有相反证明,您知悉、理解并同意,为使您的信息/作品/内容得到更好的分享及推广,提高其传播价值及影响力,您通过中药材天地网上传、发布或传输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用户咨询、各类话题文章、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直播内容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括的音乐、声音、视觉设计等所有组成部分),您授予中药材天地网及其关联方、控制公司、继承公司一项全球范围内、免费、非独家、可再许可(通过多层次)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翻译权、汇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及制作衍生品、表演和展示的权利等),上述权利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使用。您在此确认并同意,中药材天地网有权自行或许可第三方在与上述内容、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相关服务、公司和/或公司品牌有关的任何宣传、推广、广告、营销和/或研究中使用和以其他方式开发内容(全部或部分)。为避免疑义,您理解并同意,上述授予的权利包括使用、复制和展示您拥有或被许可使用并植入内容中的个人形象、肖像、姓名、商标、服务标志、品牌、名称、标识和公司标记(如有)以及任何其他品牌、营销或推广资产、物料、素材等的权利和许可。

  4、您理解并承诺,您在使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及相关服务时发布上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各种形式的内容及其中包含的音乐、声音、视觉设计等所有组成部分)均由您原创或已获合法授权(且含转授权)。您通过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传、发布所产生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您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

  5、本协议已经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著作财产权等权利授权的书面协议,其效力及于用户在中药材天地网平台上发布的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内容,无论该等内容形成于本协议订立前还是本协议订立后。

  一、通知送达1、您在中药材天地网用户账户填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联系地址视为您的有效通知地址。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您应当及时进行更新,如果因您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联系方式,使相关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变更、法律文书等)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由您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中药材天地网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您发出通知,其中以电子的方式发出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平台公告,向您提供的联系电话发送手机短信,向您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向您的中药材天地网用户账户发送系统消息以及站内信信息,在发送成功后即视为送达;以纸质载体发出的书面通知,按照提供联系地址交邮后的第五个自然日即视为送达。

  法律适用、管辖与其他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2、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为维护网民和相关权利人利益,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以公示的方式,为用户及相关权利人提供了丰富、便捷的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您的专属客服、中药材天地网网站首页下方联系电话、客服邮箱等渠道与中药材天地网取得联系),

Copyright © PG电子·模拟器·试玩平台(中国)官方网站 版权所有
电话:020-88888888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经济开发区 备案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