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绍兴市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24-10-08 05:32|栏目: 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结合绍兴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精心周密部署,积极组织实施,保证各类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加强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局门户网站、“绍兴农业农村”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08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数229条,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437条。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共办理并答复信息公开申请4件。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各项条例要求,以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在保密审查的基础上,做到主动、及时、全面、真实地公开内容。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将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作为本单位政府公开信息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平台公开功能正常发挥。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三是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年报表统计工作,建立专栏并发布网站年度报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加强监督保障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审核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单位信息公开内容,认真完成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与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问题提醒,强化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提高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

  二、上年(2022)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2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事项的信息还需进一步严谨,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和政策解读不够规范。二是在信息对外公开的时效性、信息编报的质量以及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三是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同时信息公开形式还有待拓展。

  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改进,一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针对公开时效、政策解答、更新频次等薄弱环节进行强化培训,主动学习其他单位新进经验和做法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市新闻传媒中心、大数据局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向社会公布农业农村相关政策出台、调整的动态信息,创新宣传形式,畅通宣传渠道,加强对农村村民、种养殖户们关心关注的政策解读工作,推动政策知晓率的进一步提高。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让依法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也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麻将胡了最新官方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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