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诺律师事务所:申请查处违法占地时一定要对注意这几个情况

发布时间:2024-10-09 22:25|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pg电子游戏官网征地拆迁涉及巨大的拆迁利益,所以实践过程中,有的征收方为了能降低拆迁补偿,或是为了尽快完成征收工作,往往会采取各种措施来达到目的,比如我们常见的就有房屋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房屋被鉴定为危房,要么就是什么手续都没有便强行占用土地等等。

  当遇到相关部门违法占地,比如未批先占、以租代征、少批多占、拆分审批等行为时,广大被征收人可以马上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以书面地形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要求对违法占地的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只不过,在我们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时总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在维权过程中,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先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获取与此次征地拆迁相关的信息,包括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批复以及相关的规划图等文件材料。按理说,我们向相关部门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后,相关部门应当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人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答复。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可是实践过程中,有的相关部门在收到被征收人邮寄的申请书后就是不给答复,或是超期答复,即在多半年后才答复,这显然是不合法的行为,显然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维权过程中,如果遇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相关部门不给答复,或是超期答复,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面一种情况以外,还有一种就是有的相关部门会答非所问,也就是说,本来被征收人申请的材料是与征地拆迁相关的,但相关部门答复的却是其他的,或是常常以所申请的材料不属于公开范围等为由拒绝答复。

  事实上,虽然相关部门进行了答复,但这种牛头不对马嘴的答复,显然也是行政不作为,是违法行为。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申请信息公开后,若收到这样的答复,一定要重视起来,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他们撤销或是确认相关部门作出的答复违法,并责令他们重新就自己申请的问题进行答复。

  维权过程中,还有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就是,当我们遇到征收方违法占用土地时,向相关部门申请查处违法占地行为时,相关部门竟然会以信访事项对申请人作出处理,一般情况下,以信访事项针对当事人所申请查处违法占地的行为作出处理显然也是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一种行为。凯诺律师此前就代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该案也在凯诺律师的帮助下,取得了胜利。

  最后,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实践征收中,如果遇到征收方违法占用土地、有关部门对所申请的事项置之不理、答非所问等,一定要马上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及时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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