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经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书面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股票于2024年9月30日、10月8日、10月9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989万元,同比下降93.3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恒生集团发函查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未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近日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pg模拟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