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三举措”为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信息公开“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4-05-24 12:08|栏目: 信息公开年报 |浏览次数:

  强调招标人合同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督促,将合同公开纳入日常考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推动合同信息公开规范高效。

  强化公开实效。将合同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安排专人负责,对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未完成合同公开工作的进行电线日内未完成的发函督办。今年以来,灵璧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公开及时率达100%。

  强化监督机制。中标通知书发出25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合同信息公开的,数据局向项目单位及代理机构发函督办并抄送对应行业监管部门和市政务局。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合同信息公开的,数据局将向项目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同步抄送项目单位主管部门、营商办、纪检组、效能办、市政务局,视情挂网公开。(尹自强)pg模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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