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3 14:58|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高天亮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会议对以下议案做出决议: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和控股股东提名李宝东先生、洪文亚先生、伍历文先生、杨喜先生、骆群锋先生、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依照相关法规,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审核无异议后,将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详见2024年10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召集,2024年10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10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公司会议室

  9、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上述提案已于2024年10月10日分别经公司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提案2、3、4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6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应选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将与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的职工监事1名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受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其他事项:信函登记请同时进行电话确认。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时间为准。

  收件人: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请致电查询)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联系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兹委托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在委托权限内代为行使表决权:

  1、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对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如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监事,请在该候选人“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目内填写相应的投票数;如不同意选举相关候选人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监事,在该候选人“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栏目内填0。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时,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现将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同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监事任期一致。

  公司监事会和控股股东提名尹章儒先生、叶操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非职工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并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张虽女士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简历详见附件)。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日止。

  尹章儒,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会计师。毕业于武汉工学院黄石分院工业会计专业,大专学历。历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高级经理,深圳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深圳市特发深高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尹章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叶操,女,1985年2月出生,汉族,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会计与审计学本科。历任深圳马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同方多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主管,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管理专员、副经理、经理、监事会秘书。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叶操女士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张虽女士经公司本部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被获推举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无需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张虽,女,1985年4月出生。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分公司人力行政助理,现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企业文化专员。

  张虽女士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批准。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和控股股东推荐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李宝东先生、洪文亚先生、伍历文先生、杨喜先生、骆群锋先生、肖坚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简基松先生、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基松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聂曼曼女士、周俊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聂曼曼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前,仍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李宝东,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工程师。历任深圳市国资委办公室主任、考核分配处处长、股东事务处处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李宝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洪文亚,男,1974年6月出生,汉族,高级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管理学硕士。历任深圳市运发集团审计部副经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部审计经理,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财务总监,深圳市远致投资公司财务部副部长,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合规风控部部长。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委员。

  洪文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伍历文,男,1967年8月出生,通信技术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础物理中心凝聚态物理专业,理学博士。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企业发展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技术中心主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电力光缆事业部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秘办)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伍历文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喜,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深圳中航集团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工程师,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业务经理,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高级主管,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资本运作经理、战略投资部资本运作经理,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董秘办)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深圳市特发集团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

  杨喜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除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骆群锋,男,1986年10月出生,汉族,经济师。毕业于中山大学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市特发信息光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骆群锋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肖坚锋,男,1983年3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光缆事业部财务经理、制造中心财务总监、财务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

  肖坚锋先生除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简基松,男,1967年2月出生,民进会员,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完成博士后研究,曾任青海民族大学校长助理兼法学院院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正处)。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兼任华塑控股独立董事。简基松先生主要从事经济制裁、外商投资、反恐等法律问题的教学与研究,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其中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项:我国经济制裁法律体系构建研究”。出版专著2部。

  简基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聂曼曼,女,1974年9月出生,汉族,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兼任天壕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

  聂曼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俊,男,1979年8月出生,汉族,研究生学历。历任信息工程大学讲师、科研主管、教学科研处处长,鹏城实验室科研发展部高级主管、重大任务办负责人、电路部综合处处长。现任嵩山实验室主任助理,主持实验室全面工作。周俊先生职业主要涉及信息通信、网络信息、信息安全等领域,先后组织策划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牵头负责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及平台的建设项目、牵头组织“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与新型网络应用示范”及配套项目的研发工作。

  周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10日,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3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相关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章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鉴于第八届监事会已届满,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和控股股东提名尹章儒先生、叶操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上述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张虽女士经公司本部第四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投票选举通过,被获推举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无需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登于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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