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帮助大家快速解决在2021年资产年报系统填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久其软件工程师整理出“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常见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按填报过程分类排序)。
1.在数据体检中做资产变动时日期填“2021年”和“2022年”都不能通过校验,这时该怎么办?
答:如果变动内容要体现在21年报表中,需要删除21年12月份计提折旧单据;然后做资产变动,两个日期填在21年12月;做完变动重新计提12月折旧。
答:点击处理按钮查看是否缺失基本信息,如果缺失补全即可,如果不缺少基本信息,查看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为18位代码,如果是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可以点击IDCL生成18位统一信用代码。
答:单位在填报报表前,应将本单位资产计提折旧/摊销至2021年12月份。否则需在【使用管理】-【折旧管理】-【计提折旧/摊销】模块完成资产计提折旧/摊销操作后进行报表填报。
答:如果资产全都属于无盈亏状态,可以在选择“设置实有数为账面数”,并直接将盘点单置为已盘状态,最后检查并确认盘点单即可。
答:可以点击指定更新或全部更新按钮更新指定卡片信息或全部卡片信息;也可以删除盘点单重新进入盘点功能。
答:首先确认是否只做了处置申请单但未做资产处置执行单,如果已登记了处置执行单,再查看执行单的记账日期是否是登记在2021年。
答:行政区划按照单位所在行政区填写,必须选择末级节点;隶属关系和行政区划没有必然联系,对于直接隶属省、市管辖的省直、市直单位可以直接选择隶属的省、市,不必选择目录中的末级节点。
答:可以在系统管理-单位基本信息中进行修改,如果单元格为灰色,则说明没有修改权限,需要联系主管部门协助修改。
1.财务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数据和资产系统自动提取的固定无形资产数据不相同,是否是程序问题导致错误?
答:检查财务提供的资产负债表“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是否有值,如果财务报表中“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有值,需要将“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的数值还原到原来转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中再进行填报。
答:正常情况下负债表期初数应和上年期末数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可以检查是否有做机构改革业务或者检查是否由于土地类资产期初数计入固定资产土地引起的,写明相关情况的核实说明即可。
答:修改了卡片数据需要先更新盘点单再提取运算固定和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的数据,最后提取运算负债表数据。
答:PPP项目资产等于减: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与PPP项目资产净值之和;其中,减:PPP项目资产累计折旧(摊销)、PPP项目资产净值、PPP项目净资产等科目期初数、期末数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手工填列。需注意负债表中数据需与PPP项目资产情况表数据保持一致。
1.固定和无形资产存量情况表中出租出借的数据和出租出借情况表中数据不相等,不能通过审核,应该怎样填报?
答:首先,应该检查盘点单中是否已经将今年有过出租出借行为的资产改为出租出借或存在出租出借状态,如果没有改正,应该在盘点单中进行更正,涉及到房屋资产的,还应完善出租出借面积和价值等信息。
最后如还不能通过,则需检查“出租出借情况表”中‘出租出借项目’对应的‘出租出借日期’,看结束日期是否小于2021年12月31日(不含2021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前结束出租出借的资产,不应作为存量的仍在“出租出借”资产。应及时回收资产,做出租出借资产回收业务。
2.公共基础设施原来已经录入了固定资产卡片,现在被提取到了固定资产科目应该怎么办?
答:应在使用管理中用“科目调转”功能对确认为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做下账处理,从固定资产中进行下账。
1.对于将房屋改造费用单独记录为新的房屋卡片的情况,应该怎样填报房屋情况表和配置情况表?
答:建议将改造费用直接通过后续支出功能直接计入原房屋卡片的价值中,系统会根据所增加的价值自动提取配置表中本年新增的房屋价值,即使配置表中只增加了价值,没有增加房屋面积也没关系,并不影响校验。如果使用单机版软件的单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将今年的房屋改造费用计入配置情况表中“新购”栏目下,只填价值和折旧不填面积,而房屋表中要求房屋面积必须大于0,所以在房屋表中还需合并填报。
2.单位有办公用房,审核提示必须要有“本单位实际使用办公室用房”,应该怎样填写?
答:若使用本单位房屋办公则在房屋卡片中通过卡片变动进行调整,若使用在建工程房屋或其他单位房屋,直接在房屋情况表中进行完善。
3.在房屋情况表中已经填写了“已投入使用在建工程房屋”信息,是否还要在在建工程情况表中进行填写?
答:本单位只要有在使用的房屋就需要填写房屋情况表,租用、借用等使用其他单位用房的都需要填写使用其他单位用房情况。
1.在建情况表中,期初账面数、当年投资金额、pg电子平台期末账面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答:当年投资金额是指在建工程项目当年已到位的投资金额,而期初、期末账面数是指本期期初、期末财务账面数,在建工程情况表中未设置该指标的相关关系。
1.结束出租出借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为什么算做仍在出租出借,还与资产存量情况表进行校验?
答:在2021年12月31日时,虽然达到约定的出租出借结束日期,但是资产并未收回,所以仍算做出租出借状态。
2.结束日期在2021年初的资产是否要填到出租出借情况表,现在出租出借情况表与存量情况表校验不能通过,是否要按照存量表的数据,删除出租出借表该事项的记录?
答:不应修改出租出借情况表,应根据实际出租出借情况检查盘点单,将已结束出租出借的资产及时回收,并调整资产的使用状况,使得资产状况与单位的实际情况相符。
答:按单位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收到投资收益则按实际金额填报,未收到收益则填0即可。
2.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核算时发生了大额亏损,期末投资金额应该怎样填写?
答: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时,亏损应按照权益将期末投资金额进行调减,调减至0为止,不可以为负数。
3.投资性质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期末投资金额和期末持股比例是否需要大于0,为什么报表上显示为0审核不通过?
答:投资性质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期末投资金额和期末持股比例需大于等于0,系统默认显示为空,如果期末投资金额和期末持股存在为0的情况需手工输入0后保存即可。
1.为什么“请核实”类型的问题在填写说明以后仍然不能通过审核,还提示错误?
答:“请核实”类型问题的提示只是为了可以随时修改和补充说明,如果确认自己填的说明无误,直接进行下一步操作即可。
答:可能是曾经误填数据造成的,可以点击行编辑下面的“删行”按钮进行删除空行,以免空行报错。
3.为什么审核提示一个指标需要大于等于0,但是报表显示数据是0却不能通过?
答:0也需要进行手工填录,系统页面上的0只是填补空位并不是实际数据。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