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专栏】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实信息及谣言相关法律责任知识普及

发布时间:2024-08-10 14:44|栏目: 普法专栏 |浏览次数:

  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行为(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有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西和县人民法院告诫广大网民: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一个网络参与者都应该为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所有触犯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面对谣言,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做到不传谣、不信谣;面对不实、虚假信息,应增强辨别能力,自觉传播;面对可能在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及公私财产损失的信息及谣言,要做到及时举报,有效遏制传播,做网络时代的合格公民。

  原标题:《【普法专栏】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不实信息及谣言相关法律责任知识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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