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审议部门预算的 98 家单位,90 家公开了部门预算。 全国 31 个省 (区、 市) 和 5 个计划单列市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 98 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因公出 国(境) 、公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 。 二、深化公开内容,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坚持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将权力行使置于阳 光之下接受监督。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快建设以积极防范为 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中央纪委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察部和 国家预防腐败局召开“全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现 场会”,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开 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要求,明确了方 法步骤和主要内容。据统计,31 个省(区、市)全部开展了这 项工作,75%的中央国家机关也已开展了这项工作。大力开展 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 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增强公开功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建设 增强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将公开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深入推进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加强服务 型政府建设。截至 2011 年底,全国 31 个省(区、市)共设立 政务(行政)服务中心 2912 个(含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服务 中心),其中省级中心 10 个。332 个市(地)级行政单位和 89%的县(市)级行政单位都建立了政务(行政)服务中心。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把它作为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加强对行政 权力运行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按照 “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 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向社会或者一定范围 的服务对象公开政府信息和政府行为过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公开原则,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和 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妥 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切实增强政府信息透明度。加强对 依申请公开制度研究,统一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宽群众依 申请公开渠道,降低依申请公开成本,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 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据统计,2011 年,全国 31 个省(区、市)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885 万多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130 多 万条,对其中 85%以上的申请及时公开了相关信息;中央国家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9 万多条,办理依申请 公开信息 3000 多条,对其中 70%以上的申请公开了相关信息。 大力推进财政预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2011 年,报送
75%的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全国省级政务(行 政) 服务中心 2011 年共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 227.7 万多件, 按时办结率达到 98%。 基层政务服务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多种方式为人民群众提 供便捷高效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 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的意见》 , 工信 部、国家预防腐败局联合印发了《试点工作实施指南》 。目前, 已在全国 100 个县确定了 385 项行政权力公开事项进行试点, 促进政务公开的目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四、丰富公开载体,增强政务公开的互动性和实效性 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在发挥传统公开方式优势的同时,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作用,畅 通政府和群众沟通渠道。河北省开通运行“网络问政平台”,实时 听取群众反映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全 国公安机关开设了数千个政务微博, 使警民沟通更加畅通便利, 回应社会关切更加及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综 合检索国家级平台初步建成, 截至 2011 年底, 全国在政府门户 网站建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 7000 多个, 发布项 目信息 130 万条、信用信息 336 万条,其中企业不良行为信息 4.06 万条。 五、完善公开制度,提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在认真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实践创新的基础上,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 的意见》,为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提供了制 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加紧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研究, 出台 《关 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农业部、监 察部联合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指导、督促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入开展财务公开。据统计,2011 年各省 (区、市)制发政务公开制度规定 98 件,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单位制发政务公开制度规定 81 件,20 多个省研究制定了深 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办法。 六、拓展公开领域,探索行政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 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科学决策机制, 逐步扩大行政决策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推进行政决策过程和结 果公开。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广东、江西等地,在涉及 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 决策前,通过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项目评审会、新闻发布会、 专题研讨会以及开设互动专栏、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 求群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及时反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 认可和支持。pg电子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