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旺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5 16:13|栏目: 国资简报 |浏览次数:

  为全面落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 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要求,编制形成了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请审议:汤旺县人民政府是2019年7月按照国家深化林区改革工作要求,撤销政企合一体制的原汤旺河区(局)和原乌伊岭区(局)设立。

  汤旺县人民政府是2019年7月按照国家深化林区改革工作要求,撤销政企合一体制的原汤旺河区(局)和原乌伊岭区(局)设立。县政府成立后与属地两个原政企合一区(局)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完成了资产移交,2021年县政府安排部署了全县资产清查工作,2022年6月全县各资产占用部门单位全面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并将清查后资产按照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分类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2022年度,全县单位配置固定资产 41,111.3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538.09万元,占 66.98 %;配置设备13,400.99万元,占32.60 % ;配置图书档案15万元,占0.04 %;配置家具、用具157.22万元,占0.38%。从配置方式分析,新购289.3万元,占0.70 %;调拨40,397.91万元,占98.26%。

  全县单位配置无形资产3,241.33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土地使用权3,241.33万元,占100.00%。从配置方式分析,调拨3,241.33万元,占100.00%。

  (1)资产自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单位自用固定资产46,037.7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 %,其中:在用46,037.74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自用无形资产3,241.33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3,241.33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 %。

  (2)出租出借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账面资产无出租出借情况,无新增出租出借资产。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县单位车辆账面数量63辆,账面原值1,016.26万元,账面净值522.77万元。从使用状况分析:在用63辆,占100.00%。

  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转发了《伊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我县目前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基础性制度。汤旺县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的职能定位、监管体系、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研究,从强化财政管理功能、提高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的高度,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同时为了准确及时全面反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根据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从2022年6月全面启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全县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录入工作,为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起了基础数据。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我县正在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融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的工作,目前工作正在有序推动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按照财政部《pg模拟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精神,汤旺县积极推动级国有资产清理盘活工作,全力促进闲置房屋土地资产的盘活利用。通过制动国有资产盘活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结合盘活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后,形成国有资产盘活方案,进一步明确清理盘活的工作目标和范围、基本原则和方法、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具体时间要求,规范有序地推进资产盘活工作。2021年开始我县已经开展2轮资产清理排查工作,在全面排查理清资产底数的基础上,重点梳理闲置资产,科学合理赋予资产盘活条件,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综合效益的最大化。

  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自查,目前我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由于各部门单位配置的资产中,大部分是县政府成立前森工企业移交资产,普遍存在该报废的没有及时清理报废,部分单位对资产管理重视不够,资产管理力量配备不足,导致目前许多单位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

  (二)国有资产核算有待规范。县政府成立前森工企业大量公共基础设施未纳入财务核算的情况比较突出,如城市交通、公共照明、防灾设施、广场及公共构筑物等历年建设投用的大量公益基础设施未按规定纳入财务核算,造成这部分资产不在账权属不清无法办理相关移交工作;2019年县政府成立以后投入使用的部分项目资产因为“在建工程”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也未按规定估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导致国有资产信息数据失真。

  (三)资产管理机制仍需完善。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依然存在;资产配置不尽合理,资产绩效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决算报告和年度部门决算数据的互相核对,确保资产信息系统数据真实、可靠、可核查。

  (二)配齐部门单位专(兼)资产管理人员,加强其业务培训,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学习的主动性。持续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及时维护国有资产统计数据。

  (三)建立经常性资产清查机制、加大闲置资产核查力度、努力盘活存量国有资产。

  我县目前没有政府出资设立国有企业,本次没有报告国有企业相关资产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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