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4-09-26 22:46|栏目: 普法专栏 |浏览次数:

  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习“七一”重要讲话,立足中国百年华诞的重大时刻和“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回望光辉历史、擘画光明未来,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中国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办公厅、法治宣传中心联合人民网、法制网邀请司法部及省(区、市)司法厅(局)多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系列访谈。

  记者:请结合您的本职工作,谈谈学习贯彻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主要体会?

  王晓光:习“七一”重要讲话,高屋建瓴、视野宏阔、思想深邃、震撼人心,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纲领性文献,是新时代中国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行动指南。

  一百年前,中国的先驱们创建了中国,形成了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这是中国的精神之源。伟大建党精神凝结着百年奋斗的伟大品格,砥砺着百年奋斗的初心使命,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根源的中国人的精神谱系,以独特的精神形态标明了我们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践中的精神特质。

  作为一名普法工作者,学习贯彻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联系本职工作,我认为重要的一点是,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赓续红色血脉,突出学习好百年党史的“法治篇”,弘扬红色法治文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践行党的初心使命体现到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中去。

  记者:据了解,前不久,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要求“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我们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王晓光:是的,今年以来,不论是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八五”普法规划,还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都强调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这是“八五”普法不同于以往普法的一个突出特点和新任务。据有关方面的整理汇编,革命根据地法律文献体量容量大、规制范围广,涵盖新民主主义革命各个时期、各个革命根据地,涉及革命根据地建设方方面面。这些文献和相关的文物、遗址和故事等红色法治资源,生动记载和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进行法治建设走过的光辉历程、取得的伟大成就和积累的宝贵经验。

  为了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这些红色法治资源,自2018年起,在认真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申报推荐、严格评选,全国普法办陆续命名了河北西柏坡纪念馆、江西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司法人民委员部旧址、福建龙岩“共和国法制摇篮”展览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等二十多个红色法治遗存和展陈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指导基地积极向社会公众开放,作为革命传统教育的一部分,充分发挥其资政育人作用和以史为鉴的价值。

  目前,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我们正在组织各地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习“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习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对红色法治文化的发掘力度,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继续命名一批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科学保护,开展系统研究,打造精品展陈,强化教育功能,传承红色法治基因。

  王晓光:“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创建的人民民主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直接历史渊源,是一笔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和制度遗产。革命根据地法治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作为自己的“法魂”所在,作为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的最大区别;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把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为自己的“法理”依据;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是政权主人、是法治主体,把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作为自己的“法源”实质。

  在中国的领导下,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走自己的路,创立革命政权,建设人民的法治,这就是总结革命根据地法治建设得出的基本结论,这就是在长期革命实践斗争中孕育的红色法治基因。它包含了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法治建设的“因子”,包含了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种子”,包含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子”。

  王晓光:第一,赓续红色法理,以习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习法治思想既是“八五”普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又是“八五”普法的重点内容。要用习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把习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和社会教育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

  第二,赓续红色法魂,坚持和加强党对普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民普法是一项政治性、人民性和法治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牢牢把握好正确的政治方向。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阐释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阐释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宣传好中国成立一百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现代性经验。

  第三,赓续红色法源,站稳普法工作的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的根本政治立场,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立场。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标和核心价值追求。把法律交给人民,让人民信仰法治,使法治服务人民,是党的初心使命在全民普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坚持为了人民普法,依靠人民普法,从人民群众的需求出发推进普法,在普法工作中惟精惟一地守好人民的心。在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的精神食粮和法律的有效服务,让人民群众在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的有机融合中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从而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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