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关幼儿园、市实验幼儿园、市回族幼儿园、市委幼儿园、市河东幼儿园、市朝鲜族学校幼儿园、市七中学校幼儿园新生招生对象、报名工作如下:
招生对象:(1)户籍为辽阳市域内,实际居住地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2)户籍非本市的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地为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也可到就近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在有空余学额的情况下,满足入园。(3)年龄为2.5岁至3周岁(具体年龄可咨询招生幼儿园)。(4)报名时间等事宜可咨询招生幼儿园。
市十一中幼小衔接实验班招生对象:(1)户籍和房照皆为市十一中学区范围。(2)年龄为5.5岁至6周岁。(3)报名时间等事宜可咨询市十一中。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原则上根据学生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相一致且满一年的,按学区分配。同时对未完成当年学校招生计划的,依据学生提供的相关证件条件,依次录取。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根据区域内生源及分布情况,随迁子女就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相对就近入学。同时,简化招生入学流程和证明材料,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就学后的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可在我市参加中考,并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注册学籍的,可在我市参加高考。
(一)学生不得随意转学,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的;(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跨省、市工作调动的;(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的;(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联系表》;(2)学生基本信息表(由转出学校从学籍系统打印并加盖公章);(3)《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房照(居住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后留复印件);(4)户籍信息没有变化的,需提供转学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转入年级应与转出时所在年级一致。
(二)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休学条件和程序:(1)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2)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3)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4)市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并发放休学通知书;(5)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就读。
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继续实施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的政策。市直初中指标到校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指标到校名额,转为择优生名额。
招生计划:市一高中900名;市二高中660名;市三高中550名;市四高中550名。pg模拟器
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政策要求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生。
辽阳市三高中、四高中各计划招生特长生15名,其中三高中艺术特长生15名、四高中体育特长生1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