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做法】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E仲裁服务平台创新仲裁服务模式

发布时间:2024-10-17 05:59|栏目: 人事信息 |浏览次数:

  仲裁是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近年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持续增多,立案窗口常常人满为患。当事人因材料欠缺或领取文书,需多次往返仲裁机构,还要面对不会填写文书表格的烦恼和无法了解实时进展的焦虑。

  那么,如何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呢?答案就是:E仲裁服务平台。这是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智慧人社”的建设规划,结合“互联网+”和“大数据+”的思维理念,创新仲裁服务模式的重大举措。

  一是智能引导申请仲裁。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就可进入E仲裁服务平台。首次登录需进行用户注册,或使用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统一用户账号登录。pg模拟器平台提供引导式菜单,可依次录入当事人、仲裁请求等信息,同时提供查询、导入功能,一键录入深圳市内注册的用人单位信息。平台可以根据录入内容,自动生成目录明细,后续所需材料一目了然!

  二是扫码申请集体争议。10人以上集体争议人员较多,诉求繁杂。平台使用“建群”理念,由员工代表或代理人创建集体争议案件,录入被申请人、仲裁请求等共同信息,并生成二维码。其他员工扫码登陆后,仅需对本人信息进行补充。平台还能根据录入情况,生成集体争议诉求明细表等文书材料,极大提高了集体争议的立案效率。

  三是多种方式递交材料。仲裁申请经立案人员初核通过后,选择现场递交的,可获优先号到窗口办理;选择预约递交的,可自行安排时间到现场办理;选择邮寄递交的,可按提示将申请材料邮寄到相应的仲裁机构,免去了排队等待之苦。

  四是随时随地查询进度。平台与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对接,仲裁工作人员的线上办案进程均同步到平台。想要了解案件进展,随时随地拿起手机,进入“我的案件”查看吧。

  五是轻点手机一键送达。当事人同意采取电子送达的,仲裁机构可通过平台向其送达受理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当事人接到短信通知后,即可在平台进行签收。

  E仲裁服务平台启用后,传统仲裁程序中除开庭审理外,其余四个环节均可免到现场办理。当事人进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可实现“从五到一、从难到易、只跑一次”的巨大转变。

  仲裁作为准司法程序,启动之初就涉及仲裁请求的明确、当事人信息的准确、管辖机构的确定和仲裁文书的填写,明显难于一般的行政申请。同时,仲裁当事人以普通劳动者居多,首次申请仲裁时由代理律师提交材料的案件比例仅约30%。因此,在平台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换位思考原则,将仲裁工作需要与当事人操作满意度相结合,确保让当事人用得顺手、称心。从试运行总体情况来看,平台的用户满意度较高,部分律师还主动当起了宣传员,将平台推荐给同行或当事人使用。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手机几乎人人普及的今天,“互联网+仲裁”是提升仲裁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和必然趋势。平台充分体现了“互联网+”带来的便利和实效。一方面,通过数据共享,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实现了平台与深圳市法人组织数据库、社会保险基本数据库等的实时对接,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录入量和查询量。另一方面,经平台申请仲裁的当事人,超过95%以电子送达方式签收了受理通知书等程序性文书,庭前送达效率明显提高。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不仅意味着共享与联通,更代表着监督机制的发展与健全。当事人的案件信息与仲裁机构的办案信息在平台上实现了交互,为保证当事人的平台使用情况与实际工作进展一致,仲裁工作人员必须更加严格、规范地办理案件、操作系统。可以说,平台的启用相当于为当事人监督仲裁程序提供了一扇窗口,也为阳光仲裁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将建立以一库(共享数据库)、一平台(E仲裁服务平台)、三系统(办案、管理、培训)为支撑的“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E仲裁信息化体系”,借助“大数据+”和“AI+”等先进技术手段打造“智慧仲裁”,不断延伸、扩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优势,为将深圳建设成为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走在全国最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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