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要求,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市、县(市、区)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6月,省政府颁布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省委书记夏宝龙、省长李强、常务副省长龚正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求。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等一系列基础性制度,从职责、范围、内容、程序、载体、保障等环节入手,不断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都高度重视,根据《条例》和《暂行办法》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细化实施工作方案,推动公开工作的深入。
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成效首先就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2012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8个重点领域,以点带面,依法有序深化公开内容。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公开。66家省级行政机关已向社会公开了经省人大审议通过的《关于201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省本级财政2012年财政预算表。预算表包括省本级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4张表格。公开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包括部门基本情况简介、部门年度收支预算总体安排、部门预算支出的主要内容等,公开的表格包括收支总表、财政拨款预算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等,并全部细化到款级科目。有关财政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情况,财政部门正在积极稳妥地做好公开前各项准备工作。
二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率先在全国深入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阳光工程”建设,在部门门户网站开设了保障性住房专题栏目,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作建设计划、项目开工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机制信息。公开操作流程,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准入制度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以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公开透明。
三是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2012年通过“浙江食品安全信息网”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管相关信息1600余篇。专题通报了辣椒粉等调味品中含有碱性橙等非法添加物、食用香精含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黄酒生产过程中氨基甲酸乙酯监测结果、海蟹中镉污染、食品中铬污染结果,发布了河豚鱼、贻贝、织纹螺等3项预警信息。开展为期100天的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整治了一批突出问题,创建了“我执法你参与”的新型监管模式,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四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从2012年3月起,在部门网站公开全省8个设区市PM2.5监测数据信息,开设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试发布平台,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全省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全省重点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周报、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日报、跨行政区域交接断面水质考核月报、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季报等环境信息,不断加大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梳理现有管理职能和审批事项,通过规范审批程序、审批过程和公开审批结果的形式,完善网上审批系统,简化手续,将重大项目的环境评估报告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在网上公开。
五是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定《浙江省实施〈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细则》、《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草案)、《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级标准和规范》等制度,建立招投标信息网络,统一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示、投诉信访、行政监督、政策咨询等信息。2012年,完成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任务,省、市、县三级专栏覆盖率达到100%,累计共建设专栏771个,其中包括1个省级专栏,6个省级参与部门专栏,101个市、县(市、区)专栏,663个市、县(市、区)下辖相关部门专栏,累计公示投标企业信用报告1539份、公开项目信息51013条、共享信用信息1204839条。
六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快报和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省级挂牌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名单,发布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2012年公布了34起较大以上事故信息。
七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通过实施征地拆迁阳光工程建设的试点工作,为全省面上推开阳光征地积累了经验,探索了一套征地拆迁的新模式,构建了“一套体系一张网、一张图纸一条龙”的征地拆迁机制。全面推行以公开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公开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公开实物指标、公开补偿安置结果和公开举报电话为主要内容的“五公开”制度,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在推进征地工作中,全省共发布拟征地事项告知书8193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告知书9829份,召开征地会议10887次、征地拆迁听证会或征询意见会878次,发布征收土地方案公告5289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6318份、征地拆迁公告1207份、征地拆迁实物指标公告3933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公告3418份。
八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健全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规范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全面实行价格听证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企业价格信用信息。2012年公开曝光了杭州市十大价格违法典型案例。着手推进浙江智慧价格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省价格系统的价格信息管理联网,数据集中、信息共享成为公众了解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良好平台。
一是抓落实,强力推进。按照“抓示范、创特色、带整体”的思路,对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进行了科学谋划。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要求,为树立示范标杆,辐射带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深入挖掘、层层推荐、精心筛选,确定具有代表性、具备一定电子政务工作基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杭州市萧山区、温州市龙湾区、永康市、遂昌县为全国试点县(市、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宁波市鄞州区、湖州市吴兴区、海宁市、嵊州市、江山市、舟山市定海区、台州市黄岩区为省级试点市(区)。
二是抓培育,突出特色。为突出特色,抓好亮点,对4个国家级试点县(市、区)和7个省级试点市(区)进行了重点培育。各试点县(市、区)根据国办和省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在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职权、推进便民服务、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本地特色、富有成效的举措,取得了初步成效。萧山区坚持以“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便民利民、注重实效”的原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以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拓展政务服务。龙湾区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进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表通”、多证联办、无偿代办等审批方式,有效破解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采用直接放权、委托放权、内部调整放权等方式逐步加大权力下放力度;建立了“网上阳光政务大厅”、“行政权力业务系统”、“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和法制监督系统”三大系统,初步形成了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体系。永康市先后制定出台了《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永康市公文审核办法》、《永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涉密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季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考核,加强督查考核,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遂昌县认真对照《基本目录》全面清理审核行政职权,对依法确定并审核确认的行政职权,编制内容信息表,明确名称、内容、办理主体、依据、条件、期限和监督渠道,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全县51个涉及单位梳理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714项。
三是抓交流,整体提升。省政府分别于2012年5月22日、12月27日召开了全省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座谈会和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交流试点工作经验,并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进行了深入探讨。通过交流,各试点的特色做法得到了进一步展示和推广,下一步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明确,试点工作开展呈现出传、帮、带的良性互动局面。
四是抓总结,全面推广。及时总结试点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展开,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经过四轮改革已削减了76%,全省约90%的市县级政府部门已经完成行政许可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任务,市、县两级85%的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在4次“扩权强县”改革的基础上,省、市两级再下放县(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443项,一律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通信通讯、供水供电、农资补助等事项下放到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平均达到50多项。
一是不断创新公开载体,优化公开方式。开通网上依申请公开栏目,方便公众直接在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群众节约了时间和成本。通过《政府公报》公开各类文件,在图书馆、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查阅。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等高科技手段,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加方便快捷。进一步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围绕重大民生问题及突发公共事件,定期、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引导舆情,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消除恐慌,稳定民心。
二是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各地、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当面申请、信函申请、传真申请、网上申请等多种申请受理渠道,健全受理、办理、答复、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设置合理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件件申请、件件答复,并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公开,为群众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有利保障。
三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全面推行基层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建设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创建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活动,设置量化指标推动各地、各部门落实窗口授权,加快审批速度,完善服务体系,评选出57家省级示范行政服务中心、9家省级示范办事大厅。扩大服务网络覆盖面。通过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加强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不断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和应用范围。省级部门的958项可公开的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成集信息公开、咨询服务、网上审批、效能监察于一体的电子政务行政审批应用平台和省级部门网上办事服务的统一窗口。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在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1300多个乡镇(街道)普遍建立“政务超市”式的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审批等各项服务事项。着力抓好服务网络向基层的延伸,高标准全面建设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全省3万余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代办员8.7万余名,累计办结便民服务事项593余万件(次)。全省形成了以省级网上办事大厅为龙头、市县乡行政服务中心为主体、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为延伸,覆盖城乡、层级清晰、功能互补、上下联动的公共服务网络。积极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着力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问题入手,突出卫生、教育、供水、供电、供气、交通、通信等重点领域,以便民利民、服务基层为目的,完善事务公开的办事程序、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设立服务热线和行风热线,受理群众投诉、建议、咨询和求助。
一是着力抓好组织建设。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将政府及其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范畴,完善组织构架,整合现有资源,逐步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2012年11月,正式成立了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全省11个市全部成立了政府信息工作机构,其中金华、温州、丽水、杭州、舟山、衢州6个市级政府先后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全省90个县(市、区)中,杭州、温州、金华、衢州、丽水等市所属31个县(市、区)全部成立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逐步架构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相应的机构或指定专门处室承担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明确落实专职人员,形成部门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抓督促协调,专职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法制部门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合作、密切配合、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目前,覆盖全省、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已经形成,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改变了以往被动应付的工作局面,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条例》的顺利贯彻实施,为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是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在贯彻落实《条例》、《暂行办法》的基础上,2012年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函〔2012〕7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307件暂时保留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等,使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准确、有效。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也普遍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温州、嘉兴、金华、衢州、丽水等市各自相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季报制度》、《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等。省级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如《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
三是着力抓好平台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优化完善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网上互动交流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对省政府门户网站重新改版,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发布平台,其中“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公开制度、最新信息”的栏目包含了48家省级部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使我省公开信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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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浙江省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72480条,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00446条,较上年增长48.38%。其中各市、县级政府及市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9038条;省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1408条。
浙江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信息和历年年度报告,方便公众查阅。2012年,省政府及各直属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618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414条,占0.7%;法规文件类信息3528条,占6.1%;规划计划类信息101条,占0.18%;统计类信息314条,占0.55%;财政类信息12319条,占21.26%;行政权力类信息103条,占0.18%;人事任免类信息472条,占0.82%;公告公示类信息3001条,占5.21%;其他动态信息37366条,占65%。
2012年,省政府及各市政府公报公开各类文件共12237件,其中《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发行30期,公开各类文件275件;各市政府公报公开各类文件共11962件。每期公报的电子版都上传到省政府门户网站,方便公众查阅。《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扩大赠阅范围,向省级部门,市、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各城市街道办事处,各村委会、居委会免费赠阅61860份。
2012年省政府及各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1148场,较上年增长328.36%;其中省政府及省级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215场。特别是省委书记夏宝龙、常务副省长龚正、副省长梁黎明出席省政府召开的国务院批准设立舟山港综合保税区新闻发布会,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建设答疑解惑。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热点、重点、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我省在各级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29个免费取阅点,赠送5000份《政府公报》供读者免费取阅。
《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以及全省各地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并通过各种节目宣传政策,释疑答惑。2012年省政府门户网站联合浙江在线场其他节会活动的网络视频直播,组织开展了30场在线访谈,解答了社会关注的300余个问题。
2012年,全省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073件,比上年增长62.53%,其中省级部门收到1033件,市、县(市区)收到7040件。通过当面申请3648件,传线件,网络在线件。随着互联网运用普及,网络在线申请量已经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要方式之一,这不仅让群众减少费用,也让政府信息依申请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这些申请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工商、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行政处罚、人事任免、物价、企业信用等方面内容。
目前,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在《条例》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其中同意公开和部分公开63172件,占96.01%;不予公开318件,占0.48%;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1407件,占2.15%;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转其他途径办理和其他原因的837件,占1.28%。
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监察厅均设立了接受公众举报和投诉的公开电话,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和受理点都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监督投诉箱,广泛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社会评议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和监督。高度重视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所涉及的各类问题。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办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35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06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2件,其他纠错38件。全省法院系统共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33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61件,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22件,其他纠错48件。行政争议主要集中在住房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信用、社会保障等方面。
共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咨询1228万余人次,其中通过现场咨询10万余人次,电线万余次。
总体上看,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地推进,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网站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目、管理以及搜索等功能尚不完备,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有待进一步整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各地、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不平衡,还需要进一步督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需深入研究,积极应对,等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3年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体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快省级政府网站群建设,建立各自发布、集中监督、统一查阅、便捷搜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是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领域和行业作为推进重点,促进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五是积极开展培训交流工作,不断研究新形势,解决新问题,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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