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2024-2025年杭州市分行本级食堂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行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2024-2025年杭州市分行本级食堂服务项目(招标编号:CTZB-2024080387)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2024-2025年杭州市分行本级食堂服务项目,包括餐饮基础服务、食材供应服务、加班服务。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1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备单项合同服务项目规模人数80人及以上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餐饮服务案例经验,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2.4.2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pg模拟器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09】月【02】日至【2024】年【09】月【09】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款请汇款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帐号信息见7.联系方式,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如果本项目有多个标包,则必须在此明确填写报名的具体标包。不得参加未报名标包的投标。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招标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招标代理负责人联系。
如因招标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楼开标室一】,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