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模拟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市环保局网站“绿色温州”()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温州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邮编:325027;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近年来我局坚持开放的工作导向,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在市政府政务信息网站、市环保局网站、局内部公示栏和报刊、微博、微信媒介上的公开力度,努力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公众知晓率,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了环保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机制,优化了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401条,回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5条。在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公布的2015年~2016年度我国120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指数)评价结果报告中,温州得分从原来的69.3分提升至72.7分,位列全国前五名。
我局在环保门户网站上公布了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公开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管理规范、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1条。其中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5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条。
我局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环保重点、难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抓重点,及时向全社会进行主动公开;并把握信息公开时限,环境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汇总类信息在年度或季度终了文件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实时公开。
1.行政信息公开。公布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信息公开的方式、联系电话、内设机构、领导分工、行政权力公开等各类信息,在网上公布并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内容涉及管理职能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及我市环保局领导分工等信息,管理规范、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主动公开信息由各相关处室(单位)要根据目录内容,提交内容,信息产生的处室单位负责对信息的初审,再统一由办公室审核后及时把相关信息上传到“绿色温州”网站相关栏目板块内。重大而又敏感的环境信息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后送办公室审定确认,之后再以适当的方式发布。
2.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官网设置“温州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版块,实时发布,在详情页中发布污染指数、空气质量级别、各项监测实时数据、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信息定期公开制度。官网设置“环境质量信息”栏目,其中“饮用水源保护”栏目,每月就饮用水水源状况进行公开,市监测中心站负责提供数据。加强与公用集团对接,确保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及时公开。
3.排污单位信息公开。重点就企业超标违规情况、排污费征收情况、企业环境信用行为评价和环境监测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常规性,日常性的公开。网站设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温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污染源监测季报”以及链接到省环保厅的“国控污染源自行监测”。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提供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辐射安全许可(结果)审批公告,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网站设置“行政许可“栏目,及时公开建设项目审批公示、批准项目公告、危险废物审批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及时做到主动公开1078条。
5、企业环境守法信息公开。网站设置“行政处罚”“全市黄标车信息查询”“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公示”等栏目,便于市民了解企业守法情况,引导市民参与监督环境违法行为。
1、网站公开。网络是环保部门与社会公众沟通的重要渠道,也是全面展示我市环保工作的重要窗口,是我局环保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2016年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绿色温州”网站(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计2191条。
2、其他方式公开。我局积极探索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使环保信息公开更加便民。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条,“温州环保”官方微博公布政府信息1210条,“温州环保”官方公众微信号公布政府信息数380条。其中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结合气象预报通过我局门户网、网络、气象台时时更新发布。
3、回应公众解读。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次数2次,分别通报十大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情况和温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微博微信回应155次,其中多数为市民对大气污染和噪声扰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通过微博微信对一些重大环保政策作出解读回应交流。
2016年度我局收到公民政府公开信息申请15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信函申请12件,电子邮件1件,均得到按时办结。
2016年,温州市金米莉金足皮鞋厂以未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未履行法定职责为由,提起行政诉讼案,经过鹿城区法院一审认为,金米莉金足皮鞋厂以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送达的证据不足,且在诉讼期间,温州市环保局对金米莉金足皮鞋厂再次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已经做了答复,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请上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为此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2件,我局均为胜诉。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新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是公开形式和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公开信息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同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7年我局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智慧环保建设一并提升整合,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创新页面风格,做到三个优化:
一是优化公开重点。按照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审批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优化,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信息,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力助推社会公众监督,以全面公开来推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
二是优化公开载体。从公众立场出发,对主要公开渠道“绿色温州”网站调整板块分类设置,进一步整合相关信息,让公众能方便快捷的搜寻到需要的信息。同时与时俱进强化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新媒介、自媒体在环境信息公开上的应用,更大程度提供便民利民。
三是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信件收件、流转审阅办理、答复寄件等程序,定期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出台的政策,要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配发简易通俗版本,利于公众理解。完善年报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完善各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