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平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深刻认识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大力加强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督办,认真抓好落实。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部务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审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规章草案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行《应急管理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应急管理系统21个行政许可事项(47个子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和实施工作。
(二)积极拓展服务事项“掌上即办”。陆续发布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7个电子证照标准。开发“应急宝”APP,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监管事项查询。
(三)扎实做好许可受理和有关专项清理工作。2023年部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57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全面开展有悖高质量发展政策规定自查清理。
(一)加快推进重点法律制修订工作。统筹推动、积极配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制定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法起草工作,推动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工作,出台《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密切跟踪事故灾难暴露出的短板,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标准供给,及时发布了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等28项行业标准,报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15项国家标准。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源头把控。
(一)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法定实施主体及第一责任层级建议。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主要责任人、基层末梢,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对问题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并组织主流媒体深入一线曝光,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制定5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建立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油气储存、开采和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开展重点领域消防治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订《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印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督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手册》,强化矿山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2023年度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优秀执法案例评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持续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着力解决执法能力不适应、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整合设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灾害应对各方面全过程统筹协调。建立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指挥协调运行机制,指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成功举办202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建立相关合作机制,推出14项合作举措。
(二)完善预案和力量预置。修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预案,制定印发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参考。落细落实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分片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时段分批次、分专业在重点方向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联合救援演习、长三角地区防汛防台风联合演练。
(三)筑牢防范应对体系。印发紧急通知部署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建成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
(四)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密会商研判,全力应对处置台风“杜苏芮”、海河流域发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京津冀和东北部分地区极端暴雨洪涝,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应对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统筹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成功处置西藏察隅等森林火灾和内蒙古短时间集中暴发的雷击火。及时处置内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矿坍塌、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山西吕梁永聚煤矿火灾等重特大事故。
(一)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自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学专家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通过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994条,发布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12期、全国自然灾害情况12期,发布解读信息446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处理网民留言6467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应急管理部登记办理群众信访4075件人次,信访秩序总体稳定。2023年,部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坚持复议为民,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3件,认真做好应诉答辩举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四)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0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现了沟通协商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严格执纪问责,落实一岗双责,对重要事项督查情况抄送驻部纪检监察组。
(一)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加快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扩展感知网络覆盖范围。在完成全国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监测联网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测联网覆盖范围,在内蒙古、山东、云南等地完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测联网试点,在河北、湖北、广东等地完成钢铁企业监测联网试点。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与其他自建执法系统的数据对接,全国线上执法“一盘棋”局面基本形成。优化部统建执法系统文书制作客户端,开发执法企业端、执法问答“小安老师”和法规知识图谱。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配合中央组织部开展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会同中央党校和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举办6期执法资格培训班和47个安全执法网络培训班,推动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二)加大普法力度。联合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活动,联合司法部共同举办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开展“书·法”之书写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一体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五进”活动。
2024年,应急管理部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急管理法治新贡献。
2023年,应急管理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部署,深刻认识习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大力加强应急管理立法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定期对重点任务进行调度督办,认真抓好落实。
(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机制。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多次主持召开部党委会议、部务会议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研究审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送审稿、规章草案等,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应急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行《应急管理部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应急管理系统21个行政许可事项(47个子项)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指导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认领和实施工作。
(二)积极拓展服务事项“掌上即办”。陆续发布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7个电子证照标准。开发“应急宝”APP,为社会公众和企业提供监管事项查询。
(三)扎实做好许可受理和有关专项清理工作。2023年部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157件。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全面开展有悖高质量发展政策规定自查清理。
(一)加快推进重点法律制修订工作。统筹推动、积极配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国家消防救援人员法制定工作,推进自然灾害防治法、矿山安全法、防震减灾法、应急救援队伍管理法起草工作,推动出台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制定工作,出台《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
(二)加快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密切跟踪事故灾难暴露出的短板,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标准供给,及时发布了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等28项行业标准,报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15项国家标准。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强化源头把控。
(一)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名称和实施依据、法定实施主体及第一责任层级建议。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事故多发地区、企业主要责任人、基层末梢,加大“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力度,对问题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并组织主流媒体深入一线曝光,倒逼责任落实。推动有关部门制定51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检查事项,建立全国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开展化工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油气储存、开采和长输管道安全风险治理。开展重点领域消防治理,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开展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出台《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订《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印发《矿山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监督办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手册》,强化矿山领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评议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制定2023年度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联合执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优秀执法案例评选,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持续推动落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着力解决执法能力不适应、力量薄弱、专业化程度低等问题。
(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整合设立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灾害应对各方面全过程统筹协调。建立国家应急指挥总部指挥协调运行机制,指导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部体系。成功举办2023“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部长论坛,建立相关合作机制,推出14项合作举措。
(二)完善预案和力量预置。修订自然灾害救助专项预案,制定印发基层应急预案编制参考。落细落实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直达基层责任人的“叫应”机制,分片区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联防联控机制,重点时段分批次、分专业在重点方向预置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使命·2023”高山峡谷地区地震灾害联合救援演习、长三角地区防汛防台风联合演练。
(三)筑牢防范应对体系。印发紧急通知部署汛期山洪与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会同财政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建成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实现31个省份全覆盖。
(四)全力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加密会商研判,全力应对处置台风“杜苏芮”、海河流域发生的流域性特大洪水、京津冀和东北部分地区极端暴雨洪涝,迅速响应、高效有序应对甘肃积石山6.2级地震,统筹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成功处置西藏察隅等森林火灾和内蒙古短时间集中暴发的雷击火。及时处置内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矿坍塌、北京长峰医院火灾、宁夏银川烧烤店燃气爆炸、山西吕梁永聚煤矿火灾等重特大事故。
(一)全面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自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坚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学专家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2023年通过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0994条,发布全国自然灾害风险形势12期、全国自然灾害情况12期,发布解读信息446条,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处理网民留言6467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
(三)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应急管理部登记办理群众信访4075件人次,信访秩序总体稳定。2023年,部本级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9件,坚持复议为民,化解行政争议;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3件,认真做好应诉答辩举证,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
(四)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2023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80件、政协委员提案108件,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实现了沟通协商率、按时办结率、代表委员满意率三个100%。严格执纪问责,落实一岗双责,对重要事项督查情况抄送驻部纪检监察组。
(一)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加快推动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推动安全监管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二)扩展感知网络覆盖范围。在完成全国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和正常生产建设矿井监测联网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监测联网覆盖范围,在内蒙古、山东、云南等地完成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监测联网试点,在河北、湖北、广东等地完成钢铁企业监测联网试点。
(三)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执法”系统与其他自建执法系统的数据对接,全国线上执法“一盘棋”局面基本形成。优化部统建执法系统文书制作客户端,开发执法企业端、执法问答“小安老师”和法规知识图谱。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以法治方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配合中央组织部开展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会同中央党校和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危化品和燃气领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应急管理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举办6期执法资格培训班和47个安全执法网络培训班,推动干部提高法治素养。
(二)加大普法力度。联合司法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决赛活动,联合司法部共同举办第四届应急管理普法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组织开展“书·法”之书写安全生产法普法活动。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一体推进实施“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宣传周”等主题宣教活动,常态化开展安全知识科普宣传“五进”活动。
2024年,应急管理部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不断加强应急管理法治体系建设,持续推动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应急管理法治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