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9 04:00|栏目: 信息公开 |浏览次数: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全国、云南省或昆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范围详见《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 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根据财政拨款方式确定);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人员试用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的情形除外);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公告要求和所报岗位条件。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1.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云南人事考试报名平台: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2日上午9:00。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线. 报名流程:

  报名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报名平台),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报名流程》(附件2)。

  (1)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即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递减选调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200分。

  (1)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公示。

  各选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由报考人员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携带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及审查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并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关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发布的信息,并保持电线.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其他所需材料由选调单位确定。

  1. 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 面试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请报考人员关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并保持电线. 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和方式由各选调单位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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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一)报考人员须服从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考试部门、选调单位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一)拟选调人员须服从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考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200分。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

  云南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相关工作安排发布,云南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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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以下简称《调配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在全国、云南省或昆明市范围内公开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体范围详见《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

  2. 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单位性质根据财政拨款方式确定);

  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人员试用期间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的情形除外);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即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因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3. 参加公开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

  请报考人员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确保自身符合公告要求和所报岗位条件。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选调资格,报考人员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参加选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脑浏览器进入云南人事考试报名平台:yn.ksbm.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下午17: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准考证打印:2024年10月30日上午9:00至11月2日上午9:00。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请拨打以下电线. 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信息表》中专业、工作经验、任职经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

  (1)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即各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岗位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递减选调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1)昆明市2024年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各选调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选调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 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面试。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分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 面试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请报考人员关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并保持电线. 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和方式由各选调单位研究确定。

  面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选调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报考人员,同时在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选调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的时间、地点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选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选调单位网站(详见《岗位信息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调动手续。

  调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一)报考人员须服从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有关政策规定,提交与选调岗位条件相符的证件,填写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考试部门、选调单位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三)笔试通过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选调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五、 其他事项(一)拟选调人员须服从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及岗位聘用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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