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伊金霍洛人民政府网站pg电子模拟器试玩在线()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金霍洛旗政务服务局政务服务(一)室联系,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兴泰商务广场T1五楼518办公室,联系电话。
(一)主动公开情况。伊金霍洛旗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市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用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全旗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内容,2023年,通过旗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政府信息2066条,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拉近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伊金霍洛旗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依托自治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系统,做好依申请公开受理、转办、办结、录入工作,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74件,已办结73件,正在办理1件,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板》规范答复内容,从形式到内容进行统一要求,推进全旗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规范化,畅通依申请公开工作渠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审签流程,公开、规范性文件、旗人民政府建议、提案答复函。按照要求规范旗人民政府网站“文件库”栏目设置,分类展示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文件,梳理细化规范性文件分类,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督促各镇、各政府工作部门严格落实动态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法定主动公开信息和重点领域信息编发力度,做好旗人民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常态化开展错敏信息和表述不规范信息删查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完成政府网站错链、外链问题552条、个人隐私及身份信息泄露问题96条、错别字及严重表述错误263条,100完成整改。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信息报送、在线访谈、重要约稿、视频、专题共建等工作,通过信息采编报送系统向市人民政府网站报送信息927条,被市人民政府网站采用信息423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结合国家、自治区和市级政务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及时按要求调整旗人民政府网站栏目设置,规范全旗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内容安全、内容更新和互动回应等方面严格要求,严格履行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和注销流程,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互动回应,注重政务新媒体错敏字、转发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畅通互动回应渠道。完成旗人民政府网站IPV6改造工作。完善政务新媒体开办、变更、关停、注销等管理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基本信息真实准确,持续推进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行动,对无力维护的账号督促关停;通过技术检测对全旗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每日实时监测。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旗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组织各镇、各部门参加自治区、市级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培训会8次;充分利用全旗政务公开微信群,转载发布政务公开资讯,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各镇、各工作部门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和公开意识。
2.申请人预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存在问题:伊金霍洛旗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依申请公开方面运行不够顺畅。二是部分政务公开的内生动力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告知质量,减少政府信息公开诉讼频率,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形成监督考核合力,强化督查力度,提高各政府工作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伊金霍洛旗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