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心不兴为,自诚信建设工程开展以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认真彻落实全区招商引资暨诚信建设会议精神,以开展“司法公信提升年”为契机,以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为根本,紧扣诉调、立案、审判、执行等重点环节,落实好司法公开、防范虚假诉讼、推进执行攻坚等重点任务,用法治力量不断推进诚信建设工程。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依法依规主动将相关经营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提升信用监管的威慑力和有效性。2024年4月17日,通过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0人次。2024年4月26日,通过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平台发布悬赏公告7人次。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强化对失信主体惩戒,督促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对个人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严格依法依规实施限制出境。
积极开展执前督促履行工作,向当事人送达《执前督促告知书》《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对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当事人出具《履行完毕证明》予以正面激励,为守法诚信的当事人“正名”。规范信用修复的范围、途径、流程,准确区分和把握采取纳入失信名单及限制消费措施的适用条件,对符合失信屏蔽或解除限消措施情形的,及时屏蔽或解除等举措,保障失信行为主体合法权益。2024年5月16日,在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服务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设了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组织机构并认领“移除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事项。
拓宽司法信息公开网上查询渠道,推动审判流程信息点对点公开,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率达99.78%,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聘任11名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法院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监督。主动接受政法委执法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聘请9位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并颁发聘书。拓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反馈渠道,主动、虚心接受监督。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建设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代表走进法院,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法院工作,“零距离”感受司法公正。加大与代表委员以及各界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2024年累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律师代表走进法院100余人。
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行动,强化震慑效果。综合运用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等惩戒措施,加大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失信惩戒力度,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强化涉企执行监督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办理一批执行领域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开展“亮剑执行、护筑诚信”执行专项行动、开展“金融攻坚战”专项行动、开展“涉农牧民工工资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开通执行立案“绿色通道”,依法保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下一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相关机制建设,实现“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推进鄂温克族自治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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